• 索 引 号:110/2017-1193391
  • 发布机构:南江镇
  • 生成日期:2017-09-08 16:27:47.0
  • 公开日期:2017-09-0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南江镇机关干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来源:南江镇政府 2017-09-08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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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发〔2017〕172号

关于印发《南江镇机关干部工作目标管理

考核细则》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全体机关干部职工:

经研究,现将《南江镇机关干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南江镇委员会

2017年8月29日


南江镇机关干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为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促进工作落实,确保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本办法采用1000分量化工作目标进行考核。从机关干部津补贴中的工作补贴和镇财政配套经费中拿出5000元作为考核经费。按每分5元的标准乘以个人得分确定年终考核经费。(未办村的干部办村工作分数取所在线办村干部的平均分)。年终考核得分在900分以上的才能被评为优秀,800分以上的才能被评为称职,800分以下的评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得分在700分以下的取消年度考核经费,位于最后三名的直接评定为不称职。

二、考评内容及计分标准

(一)作风建设(300分)

1、出勤(60分):夏秋季(5月1日至9月30日)早上8:15以前,下午5:30以后签到;冬春季(10月1日至4月30日)早上8:30以前,下午5:00以后签到;每个干部每月补2天可抵出勤,同时,通过微信平台请出差假可抵出勤;节假日加班,按规定签到可列抵出勤。每月缺勤一次扣5分。  

2、住宿(45分):镇机关干部职工(此处仅指家不居住在集镇的干部职工)必须保证每月住机关8晚以上,达不到8晚的,每少住一晚扣5分,特殊工作任务要求住宿机关的,缺一次扣10分;出差不能回家住宿的,视同住机关。安排长期学习的人员在学习期内不考核,出差不包括到县开会(除连续两天或两天以上开会)。凭晚上10点指纹记录为准。镇督查室每月组织不定期住宿督查,凡没按要求住宿的,每次扣10分。

3、胸牌(30分):所有干部职工在机关上班时间必须挂胸牌、亮身份。镇督查室将不定期对佩戴情况进行检查,经提醒仍不佩戴身份牌上岗的每次扣5分。

4、日志(45分):微信日志必须在次日上午9:00前完成,双休日日志可顺延至周一(法定节假日顺延至上班第一天),一次补写3篇以上日志的扣5分,每缺一篇日志扣5分,缺写日志严重的由镇纪委进行诫免谈话,督查室每月督查通报一次,50岁以上人员(班子成员除外)不进行日志考核,但必须关注微信平台,不关注或取消关注的经提醒仍不落实的每次扣10分。

5、会风(45分):因故不能与会的,应提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否则视为缺席。缺席会议每次扣10分(未经批准派人顶替会议的,每次扣5分)。凡迟到、早退、在会场内吸烟、玩手机、讲私话、随意走动、打瞌睡或其他违反会场其他相关纪律要求的,每次扣5分。

6、去向(30分):离开机关要在微信外勤签到中通报去向,未汇报的扣5分,与汇报不符的被视为不诚信行为并扣10分。镇机关干部职工在工作期间或规定的特殊时期手机不畅或未接到电话后半小时内不回复的视为旷工,每次扣10分。(无信号等不能使用的情况,必须向办公室报告,特殊时期规定24小时开机的,视同工作期间)。

7、应急处置(45分):突发事件发生后,接到通知的干部必须在半小时内赶到现场(特殊情况须向召集人请假),未按时到场的每次扣10分;通知电话关机(含无法接通)且半小时内未回复的一次扣10分(无信号等不能使用的情况,必须向办公室报告);无故缺席一次扣15分。在防洪度汛、森林防火或其他特护时期,必须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违者按上述标准的2倍予以扣分;造成严重影响的,从严追究责任。

上级督查通报处分的按相应项目的50%扣分,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加重扣分。

(二)本职工作(200分)

各线人员由线负责人进行分工安排,逐人设岗定责,本职工作结合岗位职责,通过年度工作述职、主管领导评定、党委评定三个环节进行考核。

1、年度工作述职(60分):年终组织全体干部进行年度工作述职测评,由全体干部职工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进行测评。最终得分按每张优秀票计10分、称职票计8分、基本称职票计6分、不称职票计4分的评分标准进行折算。

2、主管领导评定(60分):管线负责干部对本线人员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进行测评。四个评分等级对应的分数分别为60分、50分、40分、30分。

3、党委评定(80分):由全体党政负责干部对所有人员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进行测评。

最终得分按每张优秀票计10分、称职票计8分、基本称职票计6分、不称职票计4分的评分标准进行折算。

(三)办村工作(500分)

1、平时考核(100分)

(1)信访控制。①办村干部要积极指导督促村级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并亲自化解好村级矛盾,每出现一起5人以上(含5人)到镇上访每次扣5分,同一件事重复上访的双倍扣分;矛盾化解及时并得到群众认可的减半扣分;到县上访的扣7分;赴市上访的按上述标准的2倍扣分;赴省上访的按上述标准的3倍扣分;进京上访的按4倍标准扣分,村级被“一票否决”的,办村干部取消评先评优资格,5人以下上访的按上述标准50%。②出现上访事件与突发情况,相关办村干部、村干部不及时按要求到现场处置的,每次扣5分。③对矛盾、问题多,影响全镇社会大局稳定,由信访室向党委政府报告,集体研究予以行政处分或“一票否决”。

(2)环境卫生。根据年初制定的环境卫生评比方案,每月进行月评比,对排名前三的分别给予15、10、5分的奖励,对排名后三的分别给予扣除5、10、15分的处罚。

(3)森林防火。预防森林火灾的宣传工作与灾后处置处罚到位。按规定要求没到位的,每项扣5分,凡发生一起森林火灾扣15分。

(4)其他中心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另行制定考核分案,如农保、医保缴费进度或其他工作的时效考核。

2、年终考核(400分)

根据《南江镇2017年度村级小康社会综合绩效考核办法》得分情况进行折算。

三、奖罚制度

1、年终严格按1000分制考核进行排名,按县分名额根据得分高低,依次评选为县级优岗人选;

2、得到省级以上(含省级)、市级、县级通报表彰或荣获先进的集体或个人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1000元每次的奖励,对相应主管分别加60分、50分、30分,相关工作人员按60%加分。有重大贡献或突出表现需加分的,由各线提供加分依据,交党委审定加分。

3、受到省级以上(含省级)、市级、县级通报批评的集体或个人分别处以3000元、2000元、1000元每次的罚款,对相应主管分别扣60分、50分、30分,相关工作人员按60%扣分。因通报批评造成重大影响的取消相关责任人年度评先评优资格,直接评定为不称职。

4、个人因工作失职导致社会稳定、精准扶贫、环境卫生、党建工作、安全生产和计划生育等中心工作出现重大问题的,实施一票否决,一律问责处理;

5、年终根据各线干部考核平均分评选优秀线办,按分数高低评选出一、二、三名,并分别给予优秀线办5000元、4000元、3000元的现金奖励。

6、成立镇督查室,由余潇宇任主任,每条线确定1名同志为成员,按《周工作要点》对各村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将作为对机关干部考核扣分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