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机构 :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人:吴沙沙 联系电话:0730-6711005)
协助镇领导处理党委、人大和政府日常事务;负责党委、人大、政府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宣传工作;负责机关文电、重要文稿、综合调研、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会务、接待、行政后勤、综合协调等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 (负责人:毛平平 联系电话:0730-6711005 )
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工作;协助镇领导处理政协委员联络事务,负责机关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干部人事、统战、民族宗教、侨务、机构编制、村级和社区建设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负责督查督办、综合考核等工作。
(三)民生事务办公室(负责人:晏昭鑫 联系电话:0730-6711005 )
负责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扶贫、脱贫攻坚监督、乡村振兴、民政、社会救助、医疗保障等方面工作;负责政务、社会服务场所管理与服务工作,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整合乡镇(街道)审批服务工作和力量;负责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办事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与办事效率考核,受理办事群众投诉;负责政务、社会服务平台管理与维护;统筹负责协调“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综合服务工作与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四)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严志高 联系电话:0730-6711005 )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防范异教、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综治中心平台建设管理;协调公安派出所、公安交警中队、司法所、基层法庭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防火、消防安全、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抗震救灾、防灾减灾、社会安全等)应急管理与处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群众信访接待工作。
(五)经济和生态办公室(负责人:朱星宇 联系电话:0730-6711005 )
负责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工业经济、农业产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环境污染、厕改等工作;负责交通公路、农业、水利等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经济社会调查统计工作;负责农业农村、农民负担监督等方面的工作。
(六)财政所(负责人:余子依 联系电话:0730-6711005 )
负责财政预算决算编制草案并组织执行, 村(居)民补贴资金发放,财政性资金、财政票据的监督管理, 国有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管理,三农资金管理;组织协调收入征收;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村级财务监督,按县委县政府要求做好村级账务事务工作。财政所实行县与乡镇共管,编制人事关系暂隶属于县财政局,所长的任免征求童市镇党委政府意见。
二、下设机构:
(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张少文 联系电话:0730-6711005 )
负责做好农技、畜牧水产兽医、 农业机械等职能事务整合工作,重点做好动物卫生防疫方面的工作;负责种植业、养殖业、水产业、农业机械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培训推广、技术服务和农业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指导工作;负责国家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免疫接种和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报告、控制与扑灭以及动物检疫等工作;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核实,协助处理农业机械安全事故;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服务工作;负责林业生产、开展林业技术服务、推广林业科学技术、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林政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负责水利工作,以及水利工程维护管理、河道湖泊与水库治理、水旱灾害防御、堤防维护管理、机电排灌、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移民开发、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等方面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承办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土地流转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负责自然资源、村镇规划、村镇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核定全额拨款基础事业编制15名,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
(二)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李小坚 联系电话:0730-6711005)
负责科技、教育、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招商引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对象和单位、卫生健康与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工作;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以志愿服务为基本形式经常性组织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核定全额拨款基础事业编制10名,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三)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但琪 联系电话:0730-6711005 )
负责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法规政策 的落实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 数据信息采集、走访慰问等事务性工作。完成省、市、县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会同人民武装机构做好国防动员、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人民武装工作。核定全额拨款基础事业编制6名,其中设站长1名,副站长2名。
根据中央、省市政策要求,乡镇(街道)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人员可以统筹使用,综合配置工作力量,乡镇(街道)建立基础事业编制和周转事业编制统筹使用制度,满足事业发展需要。
(四) 平江县童市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吴柜才 联系电话:0730-6711005 )
为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名,设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3名。主要职责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镇政府名义开展各项执法工作,接受有关县直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负责辖区日常巡查、综合检查、集镇管理、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日常执法工作;承担县级行政部门授权下放的相关执法工作,与县直专业执法队伍协调配合,加强联合执法、联动执法;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