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3-14536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3-05-31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3-05-3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童市镇二〇一三年内设机构及职责

来源:童市镇 2013-05-3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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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市镇二 一三年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党政办
主任:曾 明          联系电话:0730--6711005
主要职责或业务范围:
1 、协助镇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镇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各类文稿;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县级各部门来文来电。
   2、负责镇政府会议的筹备安排、会务组织、记录整理等工作;协助镇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3、督促检查镇政府各部门和各村、居对镇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镇政府领导有关要求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镇政府领导报告。
   4、协助镇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镇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5、负责镇政府的值班工作,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向镇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
   6、负责全镇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
   7、承担镇政府机关政务档案、保密、文印和通讯的管理服务工作。
8 、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财政所
所长:郑天柱          联系电话:13807409535
主要职责或业务范围:
1 、参与制定镇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节经济和综合使用预算内外财力的建议;
2 、编制年度镇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镇政府委托,向镇人大主席团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3 、制定镇财政收入计划,依法组织镇各项财政收入,确保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4 、加强镇财政支出管理。贯彻“厉行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镇政府组织正常运转支出和社会公共需要支出的资金需要,确保本级财政收支平衡;
5 、实行综合财政预算,加强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办理镇预算内外资金和各项专项资金拨款,监督资金的使用,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6 、加强镇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对镇的债务进行清理,分清债务性质和责任,相应制定偿债计划,从严控制新增债务,建立举债项目论证、报批制度;
7 、管理和指导镇属单位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法》、行政和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组织镇会计人员业务培训;
8 、监督和检查镇直会计单位执行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各种违反财经纪律案件;提出加强规范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9 、制定镇财政教育规划;组织财政干部培训;加强队伍建设,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负责财政信息、财政法制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10 、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计生办
主任:陈 冷          联系电话:15873048915
主要职责或业务范围:
1 、认真执行党和国家计划生育方针政策;
2 、掌握人口管理工作动态,搞好宣传培训;
3 、做好优质服务工作,每季度为育龄妇女提供一次“三查”服务;
4 、做好《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和避孕药具的发放工作;
5 、做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发放工作
         6 、建好计生各种帐、卡、册。按时做好人口计划生育规划、统计、分析、调查工作;
         7 、负责本辖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搞好流入、流出人口信息反馈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工作;
         8 、加强协会工作,协会有关项目、管理规范;
         9 、完成县下达人口与计生各项目标;
        10 、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农业服务中心 
主 任:吴高照          联系电话:1350825433
主要职责或业务范围: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
2、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产业间的综合平衡和产品品质的改善;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3 、指导农村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指导农村承包合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
4 、推广农业先进技术,开展技术宣传、培训,举办技术讲座,印发技术资料,普及农业技术知识;
5、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农业部门反应农事动态和农民意见,为农民提供技术和经济信息,提高农业生产的社会、生态和经济效益;
6、承担上级农业推广部门下达的试验、示范任务。遵循“自愿互利”的原则,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承包服务。配合上级农业执法部门(机构)做好当地有关农业执法工作;
  7、强化职能,加强农业机械化科技推广、安全监理和农机市场监管工作;
  8、负责实施购机补贴政策,负责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和教育培训,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
  9、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规划建设办公室 
主任:彭旭红          联系电话:15984497888
主要职责或业务范围:
1 、贯彻执行国家及各级政府有关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本辖区规划建设的实施办法和规定。
2 、负责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组织编制本地乡村规划,组织实施规划的具体工作。
3 、负责办理镇内所有建筑项目的规划报建手续,并按规定收取村镇设施配套费等有关费用,按程序办理建设用地有关手续。
4 、负责建筑工程的管理工作,及时处理违章建筑。
5 、负责本辖区征地、划拨、转让、出让管理。
6 、负责处理在建设中发生的矛盾纠纷。
7 、负责镇、村卫生的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
8 、协助房管部门对房屋产权、产籍的管理。
9 、按照规定,组织房地产开发公司制订开发计划,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管理”。
10 、负责按照总体规划,搞好村镇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负责园林绿化的实施,文物古迹和风景名胜的保护。
11 、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乡镇企业办公室
主任:吴近农            联系电话:13487784198 
主要职责或业务范围:
1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乡镇企业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
2 、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结合本镇实际制定乡镇企业的长期规划和近期计划。
3 、负责对乡级企业的立项,拟写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和组织论证,督促企业生产建设的实施,拟定承包方案,实施行政管理。
4 、指导和帮助辖区内企业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帮助本辖区内乡镇企业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做到分配合理。
5 、负责收录各种经济信息,并进行筛选、传递、反馈、储存。负责本辖区内乡镇企业各种统计报表,按期统计、审核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
6 、指导和帮助辖区内各类乡镇企业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检查、指导、督促辖区内乡镇企业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保证安全生产。
7 、负责辖区内乡镇企业各方面的协调关系。经常对辖区内企业进行经济分析,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8 、认真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工作。
七、民政办
主任:吴柜才          联系电话:13982897183
主要职责或业务范围:
1 、负责做好本辖区民政对象的稳定工作;
2 、负责本辖区救灾救济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3 、负责本辖区城居低保、五保、农村特困的审核申报;
         4 、负责做好本辖区优抚和老龄工作;
         5 、负责管理发放好上级下拨的各项民政物资;
         6 、负责好上级布置的其他各项民政事务的落实;
7 、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综治办
主任:童志仁          联系电话:13574005492
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
1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指定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方案,提出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2 、加强村、单位综治组织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治保、调解组织及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作用;
3 、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调处责任,消除不稳定因素,积极预防群体性事件和纠纷械斗,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4 、督促有关部门加强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严密要害部位、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防范管理,有效防止重大治安问题发生;
5 、组织开展基层平安创建、边际联谊联防联调联治等活动,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
6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
7 、负责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工作;
8 、办理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九、安全办
主任:徐的雨          联系电话:18073026505
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
1 、按照市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台部署,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
2 、提出制定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政策措施的建议
 3 、分析行政区域 安全生产形势,提出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办法。
4 、考核行政区域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5 、协调组织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6 、完成镇党委、政府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十、司法所
所长:童志仁          联系电话:1357400549
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
1 、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
2 、为群众提供全程代理服务。
   3、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告知有关事项。
   4、负责提供政策业务咨询、办事程序、档案查询等服务。
   5、负责办理群众日常生活中所需的证照、证件等。
   6、负责调解处理各种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