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3-14557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3-05-31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3-05-3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童市镇2013年城乡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办法

来源:童市镇 2013-05-3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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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市镇2013年城乡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办法
 
为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努力实现城乡面貌大改变,不断提高人民幸福指数,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行政村(含居委会)。
二、考核机构
成立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吴姣姣书记、段曙光镇长任政委,易恒持常务副镇长任组长,丁晋熙、毛化民任副组长,彭旭红、王英、曾光为成员,具体考核工作由党委委员丁晋熙牵头负责。
三、考核内容
行政村考核包括基础工作、环境卫生、主干道路三大项(详见附件)。
四、考核制度
(一)抽查考核制。 采取日常考核与综合考评相结合,月抽查、季评比,季度汇总点评并全镇通报情况。
(二)整改督办制。 对村环境整治工作完成较差的实行督办制,限期3天整改到位。
(三)挂牌问责制。 对经督办整改不到位的,实行挂牌问责,挂牌期限为7天。挂牌期满整改仍不到位的,逐次从考核得分中扣除总分5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和诫勉谈话。
(四)“百分”考核制。 环境整治进入年度目标考核计分,满分100分。
五、奖惩办法
(一)行政村每村预算以奖代投资金5000元,共计资金14万元,每季度投入3.5万元,按照考核打分排名,年终拨付,由考核小组提供拨付明细。
(二)季度考核都进入一类型的,奖金1500元;季度考核都进入二类型的,奖金1000元。
(三)村级整治行动年度综合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取消该村以奖代投资金;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保证拨付该村奖代投资金不低于5000元。同时,每季村以奖代投资金的余额部分(预算基数与实际下拨之差),由城乡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对综合考核得分90分以上的村进行再奖励。
(四)实行绩效挂钩,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与年度工作考核、评先评优挂钩,与镇村两级干部选任挂钩。

 

序号
内容
考 核 细 则
 
计分
基础
工作(15分)
1 、有专门的组织机构(专人负责、分级分区包干)
2
 
2 、有创建专栏,环境整治工作做到家喻户晓
4
 
3 、有村规民约和卫生管理规定
4
 
4 、有签约保洁员和常年保洁制度
3
 
5 、有工作台账和日志
2
 
环境
卫生(70分)
1 、村容村貌整洁,房前屋后无垃圾、无乱堆乱放,公共区域无暴露垃圾。发现1处不合格扣2分
10
 
2 、农户有机垃圾回填还土,无机垃圾焚烧处理,玻璃农药瓶、医用瓶集中处理,发现1处不合格扣2分
10
 
3 、村民聚居点秩序井然,无摊担乱摆、无垃圾乱堆、无污水乱泼。发现1处不合格扣1分
10
 
4 、主干道(含村组主干道)两旁基本绿化好,无露天粪池,发现1处不合格扣1分
10
 
5 、路旁、屋场、江边、塘渠可视范围内无垃圾和漂浮物,发现1处不合格扣2分。
20
 
6 、村级学校经常开展学生文明卫生教育活动,校园环境整洁美观。(没有村级学校的村,此项得全镇平均分)
10
 
主干道路(含钟虹、钟恩公路及村级主干道)(15分)
1 、主干道沿线和中心村内无横跨马路的条幅,发现1处不合格扣1分
5
 
2 、主干道沿线无成堆建筑材料占据路宽1/3以上的路面,发现1处不合格扣1分
5
3 、主干道沿线无乱挖乱建、乱伐乱烧,发现1处不合格扣1分
5
 
说明:此标准按季度考核计分,90分以上的为该季度一类型村,80-90分的为该季度二类型村,80分以下为该季度三类型村;年度考核按四个季度汇总统计计平均值(迎检加分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