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4-14568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4-05-12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4-05-1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关于印发《童市镇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童市镇 2014-05-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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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童市镇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童市镇委员会

2014年3月12日

 

 

 

 

 

 

 

童市镇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方案

开展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是明确扶贫对象、确保帮扶到户、实施精准扶贫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为推进我镇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深入开展直接帮扶,早日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和到2020年全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对全镇农村扶贫对象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识别出农村扶贫对象,建立健全农村扶贫对象档案,为开展直接帮扶提供依据。

镇统一组织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按照“村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对每个贫困户建档立卡,深入分析致贫原因,逐村逐户地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脱贫目标,并实行动态调整。计划用9个月左右的时间(从2014年元月至2014年9月底前),完成全镇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并录入全国贫困农户信息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

二、基本原则

㈠严格对象标准。农村扶贫对象包括扶贫开发对象和低保对象。扶贫开发对象必须是以户为单元,家庭主要劳动力在60岁以下、有劳动能力和较强的脱贫愿望、处于扶贫标准线下的农村家庭居民。民政部门已识别登记的农村低保对象,这次全部纳入扶贫对象一并建档立卡;从2014年4月份开始,新确认的农村低保对象原则上在识别登记出来的扶贫对象中依规依程序纳入。各地可结合实际,根据镇确定的原则和政策,制定本辖区内具体的识别细则和办法。

㈡规范识别程序。要分级召开镇、村、村民小组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政策精神家喻户晓。要按照“户主申请、村民小组提名、村民代表评议和票决、村委会审查、乡镇政府审核上报”的程序进行,村委会要有扶贫对象民主评议和票决的会议记录及代表签名,扶贫对象审核的相关记录和档案资料上交乡镇人民政府,乡镇对上报的扶贫对象信息资料进行最后把关,确保没有争议或争议解决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统一建立档案,并按要求录入全国贫困农户信息系统。

㈢公平公开公正。工作全程实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村级民主评议前,要将扶贫对象识别政策和建档立卡人数在村内公布,并通知到每一位农户家庭。参与民主评议的村民代表要有广泛的代表性,严禁优亲厚友,体现结果公正。村委会审查和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扶贫部门审核的结果要在当地群众活动的主要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严防暗箱操作。接到有关质疑和举报时,镇人民政府、村级要及时调查,确有问题的要取消扶贫对象资格,从得票靠前的落选农户中依次递补。举报电话6711005。

㈣直接到户到人。要把政策宣传、对象申请、情况调查、评议会议落实到每个农户家庭,确保贫困农户的参与权、表达权。严禁民主评议敷衍了事、流于形式。农户申请要由户主提出,严禁亲友代替和提供虚假承诺;要杜绝平均分配,务必突出重点、整户入选,严禁拆、分户和空挂户;到户调查要直达预选对象,严禁口头调查或推测估计;登记的扶贫对象户要有相关影像资料并上交至镇人民政府。

三、实施步骤

建档立卡工作实行全镇统筹,分步推进。每个阶段和时间安排如下:

㈠对象识别阶段(2014年元月—2014年4月20日)。

1、宣传动员。各村召开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动员大会,认真传达上级相关政策,下达工作任务、分解落实责任。要充分宣传扶贫对象建档立卡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把政策交给群众,营造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和支持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的浓厚氛围。要认真开好村级工作会议、村组动员会议,一环一环搞好衔接,一级一级抓好落实。

2、指标分解(2014年2月底前完成)。各村根据镇下达的扶贫对象指标,召开党员组长群众代表大会,研究确定本地的工作方案及识别办法,并报镇扶贫办备案。扶贫对象指标分配切忌搞平均化,要依据贫困程度分类安排。

3、群众评议(2014年3月—2014年4月20日)。以村为责任主体,同步在本辖区开展群众民主评议。要开好村民小组全体村民会议、村民代表评议会议,以申请农户得票多少决定其是否成为预选扶贫对象;村级投票情况和扶贫对象审核结果要分别在村、组公示7天,镇要加强对村级评选对象的情况审查,严防条件不符者入选。

㈡建档立卡阶段(2014年3月—2014年5月20日)。

各村要按照全镇统一制定的表格,采集汇总扶贫对象家庭情况,做到一户一卡、一村一册,通过汇集全镇、村扶贫对象资料,形成镇级农村扶贫对象档案资料库。档案资料要做到真实、全面,并由扶贫对象、采集人、审核人共同签名确认。

㈢信息化管理阶段(2014年5月20日—9月底)。

扶贫对象档案数据要按时录入全国贫困农户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汇总分析、动态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㈠加强组织领导。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工程。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童市镇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段曙光同志任组长,镇长周红人、党委委员叶朝阳同志任副组长,柴润江、李赛南、易恒持、吴新春、孔极民、曾明、李宏为成员,李宏兼任扶贫专干(电话:13787981612,QQ:1532814170)。组织开展全镇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

各村要成立支村委牵头的领导机构,加强指导协调,成立相应的工作办公室,确保本辖区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的顺利实施。

㈡强化人员培训。各村要根据工作需要,抽调一批具有一定专业水平、敬业精神强的人员从事这项工作,确保工作正常开展。要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镇扶贫办在3月中旬负责组织各村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村级负责组织力量对村民小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培训,切实让工作人员全面、准确掌握相关政策原则、指标要求、操作程序和具体方法,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同时,要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扶贫志愿者和各级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作用,共同做好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

㈢严格督查指导。按照“镇抽查、市监督、县核实”的原则,加强对建档立卡工作的督查指导。镇将组织由办领导带队的督查工作组,抽取一半以上的行政村,进行现场督导。扶贫领导小组和干部要分片包县负责指导,对所辖重点村实行全面监督,全过程督导,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全面核实,不留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