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7/2024-2353881
  • 发布机构:余坪镇
  • 生成日期:2024-04-12 08:44:11.0
  • 公开日期:2024-04-1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余坪镇持续深化“三沿六区”违建墓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来源:余坪镇 2024-04-12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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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进乡村振兴,美化乡村环境,助力创建全省殡葬改革综合试点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殡葬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平江县委办公室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江县持续深化“三沿六区”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宣传引导、依法行政、标本兼治、长效管理”原则,对全镇违建墓地(穴)进行整治,依法去存量,坚决杜绝新增违建墓地(穴),恢复生态环境。本次整治的重点区域是余市公路、余岑公路、平伍公路等主干公路沿线两侧及华电周边的可视范围,其他区域待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后,再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推进。

  二、组织保障

  成立余坪镇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镇长胡奇林同志任组长;张昊同志任副组长;李洋、李斌、何素、兰红福、李祥、黄能文、胡昱、罗思维、吴枫、彭坚强、赵雄辉及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办,由李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社区)要实行支部书记牵头、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整治标准

  违建墓地是指在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以外的地方,违规占用耕地、林地建造坟墓,恢复和建造宗族墓地,建造永固性墓穴和活人墓。本次专项整治重点是整治区域内的“活人墓”和已葬墓(穴)。

  (一)“活人墓”的整治标准及方式

  “活人墓”是指:单穴或相对独立的多穴墓均未安葬遗体(骨灰)的墓地。整治标准:一律拆除,恢复土地原状和植被。整治方式:自行拆除或强制拆除。

  (二)已葬墓的整治标准及方式

  已葬墓是指:单穴或相对独立由多穴组成的墓地中已葬有遗体(骨灰)的墓地。整治标准:单穴墓(土葬墓)面积不超过4平方米,两个墓穴组成的墓地面积不超过6平方米;墓地墓碑高度不超过0.8米,面积不超过0.5平方米;达到恢复植被、不影响生态环境、美观、目视不能判定为墓地的效果。

  整治方式:针对不同情况实施分类治理,采取“迁、拆、埋、挡”的方式综合整改。(1)迁。能够迁移的墓地一律迁移至合法公墓进行安葬且恢复植被。(2)拆。相对独立由多穴组成的墓地中已部分葬有遗体(骨灰)的,尽量拆除空穴。(3)埋。不能够迁移的墓地,拆除硬化物及附件,深埋不留坟头。提倡不立碑或立碑面积不大于0.48平方米、离地高度不超过0.2米的卧式碑;确需使用立式碑的,墓碑高度不得超过0.8米,碑体面积不得超过0.5平方米。(4)挡。通过植树、植花、植草进行绿化遮挡。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0日—15日)

  1.召开会议。各村必须在4月15日以前召开党员组长会及屋场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措施。各村(社区)要充分履行主体责任,开展好工作。

  2.摸清底数。以村(社区)为实施主体,对村级主干道两侧的违建墓地全面摸底上报,务必精确到村(社区)民小组、道路和地理坐标,并填写摸排统计表(见附件2),于4月15日前报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中,平伍公路、余市公路沿线村于4月15日前上报违建墓地详细情况和拟采取整改措施。

  3.宣传发动。定期利用充分利用村村响、微信、屋场会等形式,广泛开展殡葬法规政策、绿色安葬方式的宣传,确保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引导全社会参与支持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6日—5月8日)

  1.突出整治重点。“活人墓”和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国企员工、“两代表一委员”、非公经济代表人士(以下简称“五类人群”)的违建墓地是本次整治的重点。全镇所有“活人墓”以及涉及“五类人群”的违建墓地,整治完成时间为4月30日。已葬墓及“五类人群”以外其他人员的违建墓地,整治完成时间为5月8日。

  2.建立整治台账。采取“一案一策”的方式,列出具体违法违规情形,明确整治依据、步骤时限、执法主体、处置措施等,做到整改一座、销号一座。自4月10日开始,各村(社区)每周五向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整治进展情况。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开展督查和调度。

  3.妥处应急事件。各村(社区)要做深做细群众思想工作,以政策宣传、说服教育为主,严禁简单粗暴、蛮干硬推,稳妥处置整治行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信访事件、社会舆情等。

  (三)检查评估阶段(5月9日—5月15日)

  整治工作完成后,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村(社区)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对宣传发动、联合执法、应急处置、整治效果以及长效机制建立等进行评估验收。

  五、职责任务

  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民政办)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按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督查督导和检查验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整治工作协调调度会;收集整治信息,通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梳理、研判、处置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全镇殡葬改革事务的日常管理。

  各村(社区)“两委”要严格落实“实施主体、属地管理”的要求,做好违建墓地摸排整改工作,发挥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的自治作用,认真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建立整治台账,及时向乡镇报送整治情况,按时高效完成整治任务。

  六、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专项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高位推动态势。在整治过程中,要加强对殡葬政策的研读,主动适时发声,统一对外宣传口径,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要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在建章立制、常态管理方面的作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杜绝在禁葬坟区域新增坟墓。对“五类人员”未按规定时限完成整治任务的,一律依纪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处理。

  镇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李洋;联系电话:0730-6961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