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平江县粮食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扛牢粮食安全主体责任,抓好抓实我镇2025年粮食生产工作,确保全面实现“双稳双增”(稳面积、稳产量,增产能、增效益)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的决策部署上,按照省市县关于粮食安全的工作要求,全面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确保粮食综合产能稳步提升,争创全县粮食生产先进乡镇和优秀示范片。
二、目标任务
全年粮食播种面积达到25000亩以上,总产15000吨以上。其中水稻种植面积23300亩(早稻9000亩、一季稻5000亩、双晚9300亩)以上,早稻集中育秧面积7500亩。同时,调优品种结构,全镇推广“早专晚优”面积5000亩,扩种大豆500亩。(详见附表:岑川镇2025年度粮食生产任务指导计划)
三、工作重点
1.据实建立台账。各村要将粮食生产任务及时分解落实到组、到户、到丘、到责任人,并据实建立台账。早稻要在3月10日前、晚稻在6月13日前建立台账,并及时上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台账格式见附件2)。
2.抓实种植面积。各村除种植油菜的稻田外,其它水田原则上必须种植早稻,种植油菜的水田待收割后必须按时令种植一季稻,种植早稻的丘块必须全部播种晚稻,不允许出现季节性抛荒。
3.打造示范样板。正北、新沙、大义、水口、新南要联合打造1个5000亩双季稻高产高效示范片。正北、水口、新南、大义、新沙要打造双季稻绿色生产样板村。
4.强化技术推广。禁止双季稻直播。推广适时播种、增加用种、专业化集中育秧、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等技术。持续实施“湘米工程”、实行“一片一种”、积极推行种植规模化、服务专业化、产品品牌化、生产机械化、示范标准化,全面提高粮食产能。鼓励规模种植主体形成联合体,实现种植、加工、销售一体化。用好用活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着力解决水稻种植机械化生产短板,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提高到75.8%,其中机插机抛率提高3个百分点。
5、强化集中育秧。依托现有的三个集中育秧大棚,突出以“早专晚优”模式打造绿色优质稻米生产基地,抓好示范片;重点抓好机插、机抛育秧方式,全面提升机械化水平。建立和完善早稻集中育秧发展长效机制,引导集中育秧主体走向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引导农户统筹做好早晚稻品种搭配,科学确定早晚稻播种期,确保早稻不烂种,晚稻能安全齐穗。
6.加强耕地管控与利用。一是分类治理抛荒。各村要在3月8日前对基本农田抛荒情况全面摸底(抛荒摸底表格式见附件3),据实建立台账、制定治理方案,并在6月30日前分类治理到位。对抛荒1年以上的耕地坚决取消当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抛荒耕地村级应依法收回耕地经营权实行强制流转,再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统一流转抛荒地给种粮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耕作。二是杜绝耕地“两非化”。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和耕地保护目标,杜绝新增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林果、苗木、草皮和挖塘养殖等现象要摸清底子,建立台账,并分类制定整改方案,逐步恢复种粮或置换补充。三是严管污染耕地。对列入管控受污染的耕地,严禁种植直接食用农产品。
7.抓好防灾减灾。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密切关注重大天气变化,及时指导抗灾救灾;要加大重大病虫防控力度,提升防控水平;做好水稻政策性农业保险全覆盖,降低水稻种植风险;各村要及时对辖区内山塘、水库、沟渠等水利设施进行修复疏通,改善和保障粮食生产灌溉。
四、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月28日前):组织召开全镇粮食生产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下达全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全镇上下广泛开展宣传发动,营造春耕生产浓厚氛围。
2.物资储备阶段(3月10日前):搞好早稻生产物资储备,其中种子储备约25吨(常规稻种子15吨,杂交种10吨);化肥储备量200吨;农膜储备6.5吨。
3.早稻种植阶段(5月1日前):在3月10日前完成早稻生产台账的建立;3月28日前完成早稻育秧任务;4月20日前完成早稻大田翻耕;5月1日前完成早稻大田移栽。
4.中稻种植阶段(6月15日前):再生稻在4月8日前完成播种任务;一季中稻在5月25日前完成播种任务;一季晚稻在6月15日前完成播种任务。
5.双季晚稻阶段(8月1日前):6月13日前完成双季晚稻台账的建立;迟熟双季晚稻要在6月20日前完成育秧;中早熟双季晚稻要在6月30日前完成育秧;在8月1日前完成双季晚稻的大田移栽。
6.旱杂粮生产(全年):春玉米、春大豆在3月下旬-4月上旬完成播种。夏大豆在6月上旬完成播种。秋玉米在7月22日(大暑节)前完成播种。红薯在4月上、中旬育苗,5月中、下旬移栽。其他旱粮作物按时令季节播种。
五、工作措施
1.强化各方责任。落实党政同责制。把粮食安全作为全镇头等大事来抓,党委书记、镇长担任双组长负总责,农业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主抓;镇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切实扛牢责任。健全联点负责制。各村联村领导和办村干部要将粮食生产作为联办村中心任务,负责协助和督导联点村粮食安全责任落实、目标任务完成、示范基地打造、耕地抛荒和“非农化”“非粮化”治理等粮食生产重点工作。健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和全镇办村干部包村组、包种粮大户责任制。强化属地履责制。各村支书为第一责任人,对粮食生产“双稳双增”负总责,村(居)支部书记要主抓粮食生产,落实村干部包组、党员组长包户包丘块的全覆盖工作责任制。
2.加大考核奖励。镇财政拿出专项资金对早稻生产集中育秧面积、大田种植面积落实好的村、种植大户进行奖励,确保在去年的基础上只增不减。高标准农田建设、移民等农田水利建设项目优先安排在粮食生产任务完成排名靠前、抛荒治理到位、土地流转率高、农业机械化率高的村实施。同时,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在粮食生产关键时段,镇纪委、镇督查室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将针对各村上报台账等情况,实行每周一督查一通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对出现连片抛荒耕地2亩以上的村,对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对出现连片抛荒耕地5亩以上的,对联村负责干部进行约谈;对没有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割青毁粮”和被上级检查通报批评且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相关规定从严追责。
3.规范补贴发放。按照“多种多补、不种不补,谁种补谁、种好奖补”原则,据实奖补。双季稻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等惠农补贴原则上发放到实际种粮者,统一组织耕种的完善流转合同后,可按相关规定发放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对新购置有序抛秧机、高速插秧机的农户在享受中央财政购置补贴的基础上,县财政每台机具一次性补贴1万元。
4.强化宣传发动。镇相关部门将对各村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进行广泛宣传推介。镇相关部门和各村要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及时 回应社会关切,营造三农领域高质高效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