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9/2024-2355856
  • 发布机构:三阳乡
  • 生成日期:2024-10-25 14:55:59.0
  • 公开日期:2024-10-2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三阳乡人民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

来源:三阳乡 2024-10-25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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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

最低生活保障

办理条件

我乡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的家庭。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农村标准450元/人/月

申请材料

1. 申请困难救助报告;

2. 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及授权书;

3. 社会救助家庭收入及救助金额计算评估表;

4. 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表;

5.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表(工作人员填写);

6. 入户调查表(工作人员填写);

7. 身份证明材料:

①身份证;

②户口簿;

③残疾人需提供二代残疾证;

④有在校学生的家庭,应提供子女就读学校证明,或提供学生证(学籍卡)复印件并签名;

⑤患严重疾病的,应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诊断报告。

7.其它佐证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8: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平江县三阳乡人民政府一楼民生事务办

联系方式

三阳乡民生事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