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9/2026-2355924
  • 发布机构:三阳乡
  • 生成日期:2026-01-16 15:34:08.0
  • 公开日期:2026-01-1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三阳乡人民政府失业登记申请办事指南

来源:三阳乡 2026-01-16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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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事项

  失业登记办理条件

  1.从学校毕业或肄业没有就业经历的;

  2.从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3.个体业主等劳动者停止经营的;

  4.劳动者失地(失林)的;

  5.退役未纳入统一安置的;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教的;

  7.进城务工人员(含非本省户籍人员)在常驻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进行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享受的权利

  1:享受职业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手续等就业服务;

  2: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3: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

  4:失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的可按规定办理退休。

  失业登记后的失业人员应履行的义务

  1:每月向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报告失业情况;

  2:定期接受职业指导;

  3:积极参加职业介绍,失业6个月以上的人员要根据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推荐的岗位尽快就业;

  4:应接受职业技能培训。

  申请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电子件1份或原件1份)

  办理流程

  1.申请。当事人提出办理失业登记申请,提供相关材料,由相关科室录入系统进行申请。

  2.向申请人提供《就业创业证》编号。

  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8: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平江县三阳乡人民政府二楼民生事务办

  联系方式

  三阳乡民生事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