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人:罗锦威 联系电话:0730—6611085)
协助处理党委、人大、政府日常事务和政协委员联络事务;负责党委、人大、政府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宣传、网络舆情监控和网络安全、意识形态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重要文稿、综合调研、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会务、接待、行政后勤、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负责人:朱蒙蒙 联系电话:0730—6611085)
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三)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鞠鲁湘 联系电话:0730—6611085)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利剑护蕾、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群众信访接待、网络信访件调查回复;负责综治中心平台建设管理;协调公安派出所、公安交警中队、司法所、基层法庭等工作。
(四)民生事务办公室(负责人:毛巍然 联系电话:0730—6611085)
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乡村全面振兴、产业发展、驻村结对帮扶联系工作。负责政务、社会服务场所管理与服务工作,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整合乡镇审批服务工作和力量;负责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办事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与办事效率考核,受理办事群众投诉;负责政务、社会服务平台管理与维护;统筹负责协调“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指导村(居)综合服务工作与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文明创建、扫黄打非、移风易俗、文化、旅游、广电、体育、科技等工作。
(五)经济和生态办公室(负责人:魏俊望 联系电话:0730—6611085)
负责辖区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污染的管理、集镇污水处理、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管理与处置、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工作;负责招商引资、争资争项、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工作;
二、下设机构
(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凌行军 联系电话:0730—6611085)
负责农技、农业机械等职能事务整合工作;负责种植业、农业机械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培训推广、技术服务和农业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指导工作;负责水利工作以及水利工程维护管理、河道湖泊与水库治理、水旱灾害防御、堤防维护管理、机电排灌、水资源和水土保持工作;承办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土地流转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负责经济社会调查统计工作;负责农业农村、农民负担监督、农业产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等方面的工作。
(二)水利事务中心(负责人:张佳兴 联系电话:0730—6611085)
负责水利工程维护管理、河道与水库治理、水旱灾害防御、堤防维护管理、机电排灌、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等方面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
(三)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事务中心(负责人:吴宇 联系电话:0730—6611085)
负责自然资源、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城镇规划、村镇建设、集镇管理、规范村民建房等方面的工作。
(四)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毛颂兴 联系电话:0730—6611085)
负责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法规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走访慰问等事务性工作;完成省、市、县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会同人民武装机构做好国防动员、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人民武装工作。
(五)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鞠鲁湘 联系电话:0730—6611085)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政府名义开展执法工作,接受有关县直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负责辖区日常巡查、综合检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日常执法工作;承担县级行政部门授权下放的相关执法工作,与县直专业执法队伍协调配合,加强联合执法、联动执法;负责食品安全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财政所 (负责人:何坤 联系电话:0730—6611085)
财政所负责财政预算编制、财政性资金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管理,监督居民补贴资金发放;组织协调收入征收;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代理村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村组财务收支行为,促进农村基层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