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三市镇人民政府机构设置

来源:三市镇 2025-04-03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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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人:廖超群,联系电话:0730-6380049)

  协助领导处理党委、人大、政府日常事务和政协委员联络事务;负责党委、人大、政府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宣传工作;负责机关文电、重要文稿、综合调度、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会务、接待、行政后勤、综合协调等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负责人:李谆,联系电话:0730-6380049)

  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干部人事、统战、民族宗教、侨务、机构编制、村级和社区建设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便民服务、村务公开等方面工作,指导村级“一门式”办公;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和移风易俗工作。

  (三)民生事务办公室。(负责人:曾阳,联系电话:0730-6380049)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就业、失地农民保险、新农保、民政、残联、社会救助、医疗保障、教育、卫生健康等方面工作。

  (四)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徐鸣,联系电话:0730-6380049)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群众信访接待工作;负责综治中心平台建设管理;协调公安派出所、公安交警中队、司法所、基层法庭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防火、消防安全、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抗震救灾、防灾减灾、社会安全等)应急管理与处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经济和生态办公室。(负责人:周阳春,联系电话:0730-6380049)

  负责辖区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负责协调推进工业经济、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交通、公路、农业、水利、移民等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经济社会调查统计工作;负责农业农村、农业机械、畜牧水产、林业、水利、移民开发、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管理与处置。

  按有关规定或章程设置人大、纪检监察、人民武装等机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明确由镇领导分管。

  二、下设机构

  (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朱旭初,联系电话:0730-6380049)

  整合农技、畜牧水产兽医、农业机械等职能事务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动物卫生防疫方面的工作;负责种植业、养殖业、水产业、农业机械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培训推广、技术服务和农业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指导工作;负责国家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免疫接种和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报告、控制与扑灭以及动物检疫等工作;负责农机购补贴核实,协助处理农业机械安全事故;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服务工作;负责林业生产、开展林业技术服务、推广林业科学技术、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工作;承办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土地流转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二)水利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人:黄毅,联系电话:0730-6380049)

  负责水利工作,以及水利工程维护管理、河道湖泊与水库治理、水旱灾害防御、堤防维护管理、机电排灌、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移民开发、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等方面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

  (三)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事务中心。(负责人:欧澎峰,联系电话:0730-6380049)

  负责自然资源(含林政资源)、城市(村镇)规划、村镇建设、集镇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负责规范村民建房、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

  (四)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张杰,联系电话:0730-6380049)

  负责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法规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走访慰问等事务性工作,完成省、市、县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会同人民武装机构做好国防动员、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人民武装工作。

  (五)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罗杉,联系电话:0730-6380049)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镇政府名义开展执法工作,接受有关县直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负责辖区日常巡查、综合检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日常执法工作;承担县级行政部门授权下放的相关执法工作,与县直专业执法队伍协调配合,加强联合执法、联动执法;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财政所。(负责人:王旋标,联系电话:0730-6380049)

  负责财政预算决算编制草案并组织执行,村(居)民补贴资金发放,财政性资金、财政票据的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管理;组织协调收入征收;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村级财务监督,按上级要求做好村级账务事务及公开公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