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板江乡人民政府机构设置

来源:板江乡 2025-03-18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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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人:龙添媛 联系电话:0730-6590088)

  协助镇领导处理党委、人大、政府日常事务;负责党委、人大、政府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综合考核等工作;负责政协委员联络日常事务。负责深化改革工作,负责机关文电、重要文稿、值班值守、综合调研、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会务、接待、行政后勤等工作。承担本辖区数据管理、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办事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与办事效率考核,受理办事群众投诉;负责政务、社会服务平台管理与维护;负责统筹协调“互联网十政务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综合服务工作与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负责人:邱天雨 联系电话:0730-6590088)

  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干部人事、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社会工作、统战、民族宗教、侨务、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

  (三)民生事务办公室 (负责人:李林兴 联系电话:0730-6590088)

  负责科技、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残疾人服务、医疗保障、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广电体育、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

  (四)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湛泽文 联系电话:0730-6590088)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信访、平安建设、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综治中心平台建设管理;协调公安派出所、公安交警中队、司法所、基层法庭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森林防灭火、消防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应急管理与处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市场监管工作。

  (五) 经济和生态办公室(负责人:李加忠 联系电话:0730-6590088)

  负责辖区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负责协调推进产业发展、工业经济、乡村振兴、财源建设、财税任务等工作;负责投资促进、招商引资、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统筹负责重点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发展改革、商务、交通运输、公路、农业农村、畜牧水产、农业机械、林业、水利、供销、能源建设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经济社会调查统计工作。负责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综合行政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负责自然资源(含林政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等方面的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违法侵占自然资源线索核查整改相关工作。负责城乡规划、住房保障、集镇建设和管理,以及农村宅基地管理、居民自建房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二、下设机构

  (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危茂林 联系电话:0730-6590088)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落实惠农政策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农技、畜牧水产兽医、农业机械等职能事务整合工作;负责种植业、养殖业、水产业、农业机械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培训推广和技术服务;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核实,协助处理农业机械安全事故;负责动物疫情排查、畜禽强制免疫与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组织实施、防疫宣传、疫情报告与应急处置等工作,受委托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农业植物检疫等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维护管理、河道湖泊与水库治理、水旱灾害防御、堤防维护管理、机电排灌、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移民开发、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水库防守、山洪防御、中小河流洪水防范、防汛物资储备与调运等水旱灾害防御日常工作,以及防汛救灾的预案修订、培训演练、巡查处险等技术支撑工作。负责指导林业生产、开展林业技术服务、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国土绿化行动、森林防灭火及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技术性工作。承担农民负担监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十地流转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二)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加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负责人:余林峰 联系电话:0730-6590088)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科技、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社区建设、医疗保障、卫生健康与计划生育、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助残等方面的公益服务性、技术性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志愿服务、新时代文明实践、文明创建等相关工作;负责其他社会事务综合服务相关工作。

  (三)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李广和 联系电话:0730-6590088)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法规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走访慰问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双拥”共建工作。完成省、市、县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会同人民武装机构做好国防动员、国防教育、人民防空,以及兵役登记、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人民武装工作。
  (四)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王鹏程 联系电话:0730-6590088)

  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镇政府名义开展执法工作,接受有关县直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负责辖区日常巡查、综合检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日常执法工作;承担县级行政部门授权下放的相关执法工作,与县直专业执法队伍协调配合,加强联合执法、联动执法。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