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3-15482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3-04-19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3-04-1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板江乡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考核办法

来源:板江乡 2013-04-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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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江乡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考核办法
 
为了科学公正评价我乡各责任区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效果,进一步推进我乡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取得长久成效,乡党委政府决定对全乡2013年度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实行奖优罚劣,特制定本办法。
一、 考核对象 :各村、各部门。
二、 考核办法
1、乡成立督查考核小组,由整洁行动办牵头,从乡农村办、乡督查办等抽调人员组成督查考核小组,专门负责对全乡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进行督查考核。
2、每月对各村、各部门的环境卫生情况进行一次明查暗访,发现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同时进行现场拍照,每月进行一次评比,全乡排名第一的单位授流动红旗。
3、每季进行一次考核排队,乡整洁办将每季组织对各村各部门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并打分。检查的结果与平常的明查暗访以及市县检查情况综合进行季度考核排名。
三、考核内容
1、平常考核内容见乡转发的平江县《2013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工作考核办法》规定的内容。
2、季度考核内容由乡整洁办下发。
四、考核结果运用
1、每季度的检查考核结果以督查通报的形式公布,并在全乡干部会上通报。召开专门的讲评会进行讲评,每季度前三名作典型发言,后三名作表态发言。
2、季度考核位于前三名的村分别奖1000元、800元、500元,位于倒数后三名的村分别罚1000元、800元、500元,办村干部相应的奖罚300元、200元、100元。季度考核位于顺、倒数第一的单位分别奖罚500元。
3、乡年终对各村、各部门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考核评比结果列入全年目标管理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