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3-15502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3-08-12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3-08-1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板江乡二○一三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

来源:板江乡 2013-08-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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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为促进我乡安全生产,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优化管理,特立此状:
一、 工作目标
1、生产单位、个体私营生产业主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监督管理,要配备和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量,认真履行职责。
2、建立健全和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
3、严格控制事故隐患,经常自查自纠。
4、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加油站、气站、中学锅炉一律按有关规定整顿,直至达到安全生产条件。
5、村委会、乡直部门切实加强安全用电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各中小学校重视学生安全,经常开展安全教育,以防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学生安全万无一失。
二、 工作要求
1、各生产单位、个体私营生产业主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专抓、专营,保证不出任何大小事故。
2、要结合各生产的具体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实施方案,全面预防和及时处置各类不安全事件。
3、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影响恶劣的,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直至依法从严处理。
 
三、 责任期限
自二〇一三年三月至二〇一四年三月。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乡政府、立状单位各执一份。
 
 
 
授状单位:               立状单位(盖章):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二○一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