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3-14328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3-06-03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3-06-0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关于印发《大洲乡2013年度持续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大洲乡 2013-06-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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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洲乡2013年度持续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村、乡直各部门、乡辖各企业:
    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大洲乡2013年度持续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三年三月六日       

 

大洲乡2013年度持续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平安委[2013]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2012年以来“打非治违”工作成果,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按照县政府的工作要求,自2013年3月起,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持续深入推进“打非治违”行动,根据我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地执法监督,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大洲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曾要军同志任组长,陈迎春同志任副组长,杨峰、邹敏、陈宋保、邓浩来、何锦铭、黄曲星、张剑锋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邹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
    (一)重点行业领域。在全乡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工作的基础上,今年重点整治事故易发多发的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等高危行业领域。同时,深入推进城市工业灾害防治,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冶金、民爆器材和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要按照国家、省、市等上级部门批准下发的方案,扎实抓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
    (二)重点对象。高危产业集中、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现象严重、重大安全隐患大量存在以及2012年以来事故多发频发的重点地区、重点矿区和重点企业,非煤矿山以黄沙、都塘、姚洲、龙洞为重点,道路交通以大南公路沿线、大龙公路沿线等地为重点,火灾防控以集镇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危险化学品以黄沙、都塘、姚洲、龙洞等地为重点,烟花爆竹以汪坪集镇等地为重点,河道采砂以昌江流域沿线村等地为重点。
    (三)重点内容。
1、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仍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因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被暂扣证照,或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仍擅自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4)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超许可和资质范围进行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
(5)建设工程通过违法分包、转包或租赁、转借资质许可证照从事非法生产,将项目交由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单位和个人承担的;租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用钢管扣件和起重机械设备的;
(6)不遵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7)矿山企业非法承包或超深越界组织生产,以及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技改区域内违法生产或不技改生产的;
(8)非客运车船非法载客、非危货车非法载运危险品;
(9)非法违法用工的;
(10)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及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的;
(2)企业领导带班、隐患排查治理、紧急疏散等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不落实的;
(3)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的;
(4)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的;
(5)未按照规定组建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
(6)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的;
(7)特种设备未按国家规定定期检测检验,安全辅件、安全装置保养维护不当、设备带病运行的;
(8)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不完善的;
(9)未依法依规落实防透水、防冒顶、防坍塌、防中毒、防泄漏、防燃爆、防电击、防坠落等相关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
(10)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11)矿山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未按规定完成“六大系统”建设组织生产;烟花爆竹企业“三超一改”和非法承包组织生产;水上交通不落实“六不发航”制度;道路交通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车站不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的;
(12)动火作业等未执行票证管理制度,受限空间作业防范措施不落实;职业病防治制度不健全,职业危害防范措施不落实,防护设施缺乏或带病运行的。
对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要立足地区和行业实际严肃查处。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摸底排查阶段(2012年3月)。
1、全面安排部署。各村各企业要结合各自实际,全面分析形势,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可能导致事故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影响恶劣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顽固非法违法行为,明确打击重点,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
2、广泛宣传发动。各村各企业要认真开展召开动员大会、张贴宣传标语、宣传横幅、横挂安全警示牌,把县、乡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打非治违”的工作要求传达落实到每个村组和每个车间,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打非治违”的浓厚氛围。
3、深入排查摸底。各村各企业要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隐患、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将重大安全隐患、非法违法应停产整顿和关闭取缔的名单整理造册,建立台账,做到底子清楚、情况清晰、目标准确。
    (二)集中治理、严厉打击阶段(2012年4月至10月)。
针对全面排查摸底和巡查监控的情况,就排查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严格依法依规分类处置,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作出关闭取缔决定并组织实施到位;对经责令整改后仍发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责任。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将开展暗访抽查,加强督查督办,推动各村各企业“打非治违”工作的全面、深入和平衡开展。
“打非治违”集中整治要与矿山整顿关闭、资源整顿整合、产业结构调整、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及安全生产市场准入结合起来,着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要把“打非治违”与扫黑除恶、治爆缉枪、反腐倡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严打深挖非法违法背后的“保护伞”和黑恶势力,从根本上斩断非法违法的利益链。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11月至12月)
各村各企业要加强“打非治违”各阶段工作的检查分析,及时开展“回头看”,加强督查督办,不断完善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的“打非治违”工作机制。对驻点督导的乡安全办将采取有效形式组织检查验收,并将“打非治违”纳入各村各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凡是“打非治违”不力被曝光、被通报、被约谈的,一律予以考核扣分;非法违法事故多发、事故指标超控的,取消评先资格,并按照“一票否决”的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五、工作要求
    1、各村支部书记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切实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责任落实。
    2、各生产企业要明确专职安全生产负责人,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将安全生产工作抓好抓实。


大洲乡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