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4-14815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4-11-28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4-11-2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关于印发《三墩乡2014年下半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三墩乡 2014-11-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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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墩乡2014年下半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8月11日—12日全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工作会议精神和《2014年下半年全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工作方案》(平城乡环〔2014〕8号),努力开创三墩乡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新局面,特制定三墩乡2014年下半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户主体、村主责、乡主抓、县主导”的长效机制,做到 “三有三无”、“三化四到位”和全覆盖,即有环卫设施、有保洁人员、有管理制度,无裸露垃圾、无污水乱流、无乱堆乱放,实现洁化、绿化、美化和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督查到位,且涵盖各村、各屋场、乡、村、组干道两侧、农村柴草堆放、绿化面积、亮化设施等方面。确保我乡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年终“进入全县前十,力争进入全县前五”,把我乡建设成为具有“秀美乡村、绿色产业、清新生活”特色的生态乡。

二、工作要求

    明确职责、分工协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形成点、线、面、体综合协调的生态环境建设体系。

三、工作重点和步骤

(一)强势宣传,营造氛围阶段(8月下旬)

1、召开会议。乡党委政府组织班子专题研究环境整洁工作;迅速召开全体乡、村干部会议;各村召开党员组长会、户主代表会、全体妇女会,层层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2、志愿服务。各部门、各村要积极发动广大干群组织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志愿服务。

3、评比公示。乡级、各村、各组要设立固定宣传牌、公示栏,每季或每月对保洁员和各农户检查评比一次,并在公示栏公布检查结果,其中乡公示对村的评比结果、村公示对组的评比结果、组公示对农户的评比结果。

(二)建章立制,规范管理阶段(9月上旬)

1、加强组织管理。乡成立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组建专门工作班子,明确责任分工;各村要划分责任区,明确责任人,成立本村环境卫生整洁协会(或理事会),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民共参与”的环境整洁工作局面。

2、制订规章制度。各部门、各村要健全、完善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实施方案、整治方案、考评细则、考评奖罚等系列制度。

3、科学处理垃圾。各村、各部门要建立和健全“垃圾处理三化”模式,即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各村要实现垃圾户分类,做到能回收的一律收回,能腐烂降解的,以户或以屋场为单位,建立密闭沤制池转化成有机肥料,最大限度实现垃圾减量化,降低减少转运垃圾等处理成本。资源化就是要将可循环利用的垃圾以户为单位挑拣出来,由村组保洁员与农户达成收购协议,统一上户收购,使废品转化成资源。无害化就是要严格按照布点规划科学建造焚烧炉,合理选址填埋场,对既不能回收,又无法降解的垃圾进行焚烧或填埋处理。严禁在主干公路沿线和人口居住区域焚烧垃圾,尽量减少垃圾及其处理过程中对人畜的危害和环境的污染。林区村组焚烧垃圾时要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对不在规划布点内已建的乡村垃圾填埋场和焚烧炉,限期封场。

4、实现长效保洁。一是各村、各部门要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就近方便”的原则,配置好户用垃圾桶,建设垃圾临时收集站,让农户的垃圾有地方倒。二是各部门、各村要聘请一定数量的保洁员,签订协议书,明确保洁标准、作业时间、保洁范围、奖罚内容等,保洁员履行好清运职责的同时,要当好环境整治的宣传员、劝导员、监督员,确保部门、集镇和整村的环境长期整洁卫生。

(三)专项整治、提质升级阶段(9月11日-12月31日)

1、整治规模养殖超标排放。由农业线牵头,环保和村级配合,按照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三区规划,对禁养区停止审批新的养殖项目,对禁养区、限养区内原有养殖项目,限定在今年年内将排放标准整改到位或搬迁,对适养区内新上项目,乡村要严格把好环评关、审批关,对原有项目也要限定在2015年内按要求整改到位。

2、整治医疗卫生垃圾污染。9月30日前,由主管医疗卫生的负责人牵头,组织乡卫生院分别与全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含私人诊所、村卫生室)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要求、处罚措施,同时要限期添置和完善收贮设施设备,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医疗卫生垃圾定期送省市专业处理中心处理,同时医疗废水经消毒处理,最终达标排放。

3、整治“十五小”项目。由主管环保负责人牵头,相关部门和村级配合,10月底到对“十五小”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逐一建立台帐,对超标排放、违规排放项目,要限期落实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强制关停。

4、整治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牌。由主管城建的负责人牵头,交通和相关村配合,一方面统一对主干公路沿线、集镇范围内新上店铺招牌进行规范,另一方面对违规及破旧的广告招牌进行集中拆除。这项工作要在今年10月1日前完成。

四、保障措施

1、明确村级主责。村党组织是村级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民委员会是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处理具体事务的带领人和执行者。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主战场在农村,主体是农民,村支两委必须担负起主要责任,做好宣传、教育、组织、检查、评议、设施、监管以及常年保洁工作,不断唤起人民群众的主体意识,形成群众自觉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新局面。

2、形成工作合力。全乡城乡环境卫生整洁工作由乡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各部门、各村负责组织落实辖区内环境卫生整洁工作。各相关线、各相关部门和各村要加强联动,依法整治,强化宣教,发动群众,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热情,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强大合力来推动城乡环境整治工作。

3、拓宽融资渠道。乡级要将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专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村要鼓励和动员企业、老板、客户和乡友等捐赠资金,投入农村环境整洁行动。各村要运用村民代表大会商议制度,按程序制定村规民约,建立农户自主分摊的筹资机制,做到谁污染谁处理,谁受益谁出钱。

4、强化督查考核。由乡督查办牵头,环卫整洁办参与,成立专门督查组,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评比排队,每年度进行一次年终考核。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通过电话通知、下发限期整改等方式限期整治,做到“四个不放过”,即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