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经我局批准同意,对下列医疗机构予以撤销备案、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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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川镇大义村张水辉卫生室 |
PDY10080-243062612D6001 |
平江县岑川镇大义村 金井组226号 |
张水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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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坪镇张市村李欣卫生室 |
PDY21006-243062612D6001 |
平江县余坪镇张市村 |
李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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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忠中医诊所 |
PDY00044-143062617D2222 |
平江县汉昌街道城西村启明学校旁 |
张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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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镇碛江村李森严卫生室 |
PDY00592-943062612D6001 |
平江县三市镇碛江村高坪组 |
李森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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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川镇金新居委会戴练华卫生室 |
PDY10211-243062612D6001 |
平江县岑川镇金新居委会 (地号0944100195) |
戴练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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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墩乡戴市村苏庆思卫生室 |
PDY00859-243062612D6001 |
平江县三墩乡戴市村石龟片 |
苏庆思 |
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撤销(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0730-6263491
平江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0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