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5-10410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5-04-17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5-04-1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交通事故处理需要用心去践行——一位青年民警从警三年的心得体会

来源:交警大队 2015-04-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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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日新月异的发展,随之而来的人、车、路之间的矛盾也对公安交通警察的日常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尤其是对路面交通事故处理的工作。随着路面车流量的不断加大,而城市道路建设却相对滞后,一旦路面发生交通事故,必然造成严重的交通堵塞,对人民群众的生活出行带来极大的不便。面对当前紧张的道路交通形势,如何有效快速的处理好道路交通事故,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做好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便显的尤为重要。

   一、交通事故基本现状以及警民引发矛盾的根源。

            结合城区分析,交通事故处理民警每天需要承担城区各个道路、单位院落以及城区附近乡村道路上的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由于当前存在车流量大,管辖范围广,警力不足以及交通事故发生的不可控性等各方面原因,因此会存在一些驾驶人在没有交警执勤的路段或路口发生交通事故时,将车停滞在事故现场,造成严重交通堵塞。尽管城区交警大队积极开展了多项专项治理行动,例如:让交通秩序民警参与城区简易交通事故的处理,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由于交通事故时间、地点的不可控性存在,无法保证二十四小时交通事故都得到及时处理,此外一些人民群众发生交通事故后情绪烦躁,难免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引发矛盾,因此无法保证交通事故及时处理的时效性。

 二、采取各项措施方法,用“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用心去做好,听起来似乎并不困难,其实并没有那么简单。怎样才能把工作做好,做的更好,它需要的是全身心的投入,用心真诚以待。一个交通民警执法水平的好与坏是影响交通事故现场处理的重要因素,然而执法水平的好坏关键是在于服务群众的真诚之心。用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首先要做的就是改变执法态度。文明出警、规范出警、快速出警,赶赴事故现场后,第一时间与事故车辆驾驶人取得联系,现场取证,并及时撤开现场事故车辆,确保事故现场交通畅通。在告知驾驶人违法行为、事故责任时要做到语言文明、规范、措辞得当。在双方驾驶人无争议的情况下,及时开处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单,要做到在填写法律文书的时候书写工整,字体规范,运用法律文书正确无误。面对驾驶人不理解的时候,要耐心的对驾驶人进行解释,解释的过程中驾驶人不予配合的,要从法律角度出发,告知其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所在,彻底消除其反感心里。对待态度蛮横的驾驶人,不与其发生冲突,依照法律规范程序,依法处理。要让群众不容易接受的执法方式,彻底消除,从内心树立起执法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理念。

 (二)强化自身学习,转变执法思想。结合当前大队开展的“每周一练”学习活动,严格按照大队的要求,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执法水平。交通民警要严格落实大队的学习计划,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学习法律业务知识,真正做到“比、学、赶、帮、超”,在干中学,在学中干,把工作和学习有机结合起来,利用所学习到的法律知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思想是行动的指南,要实现执法为民,就要端正思想,纠正随意执法,滥用职权办人情案的思想。利用业务时间做好宣传工作,对亲戚朋友,对广大群众进行宣传和教育,让他们在思想上重新认识到遵章守法对每个公民的重要性,从而也提高自身的思想意识,使执法思想实现质的改变。

 (三)端正执法态度,改变执法观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基层交通民警,我们每天面对和接触的就是普通群众,更应该认识到自觉服务于群众的重要性。改变陈旧的执法模式,不断增强为民执法的思想观念,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服务理念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去。工作中彻底消除“冷、横、硬、推”的工作现象,热诚为人民群众服务。

 (四)加强自身监督管理,切实做到执法为民。当今社会形势的迅速发展,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面临着严峻的考验,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接受大队的内部监督,是与群众沟通的平台,也是确保自身“不走错路”的重要因素。零距离与群众接触,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对群众提出的意见积极进行采纳分析,并加以利用改进。

   交通管理部门作为一个城市的“窗口”行业,作为基层交通民警更应该时刻铭记用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心系群众,为人民服务,脚踏实地的做好本职工作,同时不断充实自己、完善自己,解放思想,善于学习,为人民群众得到更畅通、更完善的交通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