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05-14
  • 索 引 号:20/2017-69909
  • 发布机构:县环保局
  • 生成日期:2017-01-12 11:00:29.0
  • 公开日期:2017-01-1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梅仙镇上高冲采石场年开采5万立方建筑用花岗岩建设项目拟批复公示

来源:管理股 2017-01-12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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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平江县梅仙镇上高冲采石场年开采5万立方建筑用花岗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414500

联系电话:0730-6263592  0730-6292516

电子邮箱:pjhbglg@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平江县梅仙镇上高冲采石场年开采5万立方建筑用花岗岩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平江县梅仙镇毛泥岭

建设单位:平江县梅仙镇上高冲采石场

环评机构: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平江县梅仙镇上高冲采石场年开采5万立方建筑用花岗岩建设项目位于平江县梅仙镇毛泥岭。因部分矿权位于平汝高速公路东侧300米范围内,同意采石场变更外延。变更后的采矿权范围由5个拐点圈定,准采标高+226m~+150m,面积0.0164平方公里,服务年限为7.43年。主要建设内容:矿区西北面设有一座占地2500m2碎石加工厂、碎石堆场北面建设一座占地1500m3排土场、生活办公区及环保工程(排水系统、沉淀池、集水池、化粪池)等。矿体采用露天开采方式,不设置炸药库,不涉及选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加强土石运输污染控制,避免工程施工期噪声、扬尘和水土流失影响。

二、采用湿式采矿作业,在各产尘点采取喷雾洒水等措施;对振动筛、破碎机进行密封处理,减少无组织粉尘对周边环境影响。

三、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采矿区各堆场的排水和废水回用处理系统,提高废水回用率。

四、优化平面布局与设备选型,对开山挖掘机、破碎机、筛分装置及运输车辆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减震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运输车辆进出时间、路线、车速,严格控制运输车辆鸣笛及超载,在线路两侧居民集中分布点减少鸣笛,减少瞬时噪声影响。

五、废土堆存于排土场内,建设方应严格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中的相关要求对排土场进行设计和管理,同时待矿山开采结束后,应对排土场进行生态恢复。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送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废水沉渣定期清理,干化后堆存在堆土场内,或综合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六、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制订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项目爆破使用的炸药、雷管等由有资质的单位配送及实施,企业不得自行储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