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05-14
  • 索 引 号:43060000/2015-09576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5-12-01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5-12-0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吉丽彩印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来源:环保局 2015-12-01 00:00
| | | |

平环验[2015]6306

平江县吉丽彩印厂:

根据你厂的申请及提交的《平江县吉丽彩印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等资料,我大队于2015年2月6日主持召开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平江县吉丽彩印厂位于平江县三市镇托田村,项目引进先进的生产线,生产食品包装复合膜,厂区建有生产车间、锅炉房和仓库。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有中速印刷机、中速覆膜机、制袋机和电脑分切机,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复合膜1000吨。该项目用工人数为12人,不在厂区食宿。项目实行8小时工作制,根据客户订单生产,全年生产约240天。

二、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本项目符合当前的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建设履行了环境保护报批手续,环境保护“三同时”措施已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我局的批复意见基本落实。

三、项目竣工环境监测情况

2014年9月22-23日,湖南永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到该项目环保设施进行了现场监测,经检测所排放的污染物均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四、建议

1、加强生产车间运行管理,严禁乱堆、乱放,做好厂区及周边运输道路的硬化、绿化、美化工作,并做好标识牌。

2、切实做好厂区雨污分流及管网建设工作,防止雨水冲刷带来的污染;从设备、能耗、综合利用出发,切实做好清洁生产工作。

3、项目改用清洁能源,不再使用煤作为燃料。

五、验收意见

同意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结论,同意专家验收意见,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