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05-14
  • 索 引 号:20/2019-1560738
  • 发布机构:县生态环境局
  • 生成日期:2019-04-01 15:57:23.0
  • 公开日期:2019-04-0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加义镇卫生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拟批复公示

来源:管理股 2019-04-01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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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平江县加义镇卫生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414500

联系电话:0730-6263592  

电子邮箱:pjhbglg@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平江县加义镇卫生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加义镇卫生院内

建设单位:平江县加义镇卫生院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宏晟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将原门诊楼及食堂拆除,新建一栋四层门诊综合楼,综合楼内设置门诊用房,放射、检验用房,住院用房等;新建宿舍、食堂,新建废水、废气、固废暂存间等相关环保工程。卫生院建成后设有:综合内科、理疗科(骨科)、妇科、化验室、B超、X线、中药房、西药房、收费室等。项目不开展手术、产科,无中药煎药室。化验室化验项目主要为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生化检验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合理布设雨水、污水管网。食堂废水、实验废水、病房废水等卫生院产生的废水预处理后,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平面布置,采取消声、减振措施,经隔音、绿化带降噪及距离衰减等综合治理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标。

三、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医疗固废须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要求规范收集、暂存及转运,并建立管理台账;医疗废物、浓缩干化的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送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日常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四、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设计,产生的恶臭气体必须采取措施处理达到排放标准要求;采用消烟除尘一体化柴油发电机,检验室废气采用专业通风橱收集后高空排放。

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