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05-14
  • 索 引 号:20/2019-1560752
  • 发布机构:县生态环境局
  • 生成日期:2019-03-27 16:10:46.0
  • 公开日期:2019-03-2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玉豪石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加工建筑毛板3200M3、抛光板2000M3、火烧板800M3建设项目拟批复公示

来源:管理股 2019-03-27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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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平江县玉豪石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加工建筑毛板3200M3、抛光板2000M3、火烧板800M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414500

联系电话:0730-6263592  

电子邮箱:pjhbglg@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年加工建筑毛板3200M3、抛光板2000M3、火烧板800M3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伍市镇武莲村

建设单位:平江县玉豪石业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机构:长沙振华环境保护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有大切车间、分切车间、火烧磨光车间、荒料堆场、成品堆场、办公楼及配电间等构建物和污水沉淀池、干化场、维修间、固废间、废料堆场等。主要生产设备有大切机、中切机(手摇切边机)、红外线中切机、火烧机、全自动花岗岩条板磨光机、行吊、叉车、变压器、PMA加药机、除尘雾炮机、刀盘、刀具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合理布设雨水、污水管网。加工车间的生产废水、堆存或转运沉淀废渣产生的废水、矿石堆场和废石堆场的淋滤水、除尘喷淋废水、地面冲洗水等所有生产性废水,收集进入三级沉淀池处理达回用要求后,全部循环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小型人工湿地处理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平面布局和设备选型,切石车间采取全封闭措施,不得在车间外进行切割、切片等产生噪声、粉尘污染的作业。对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管理及维护。

三、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石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综合利用;循环沉淀池产生的沉淀底渣定期收集,经干化处理后回收综合利用;废渣堆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废机油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日常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矿石原料堆场和临时料场应采取防止风蚀和扬尘措施。原料及产品运输产生的道路扬尘,通过对厂区进行硬化、设置车辆冲洗系统和过水槽、洒水、植树绿化、运输车辆降速等措施进行防治。

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