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05-14
  • 索 引 号:20/2022-1904014
  • 发布机构:县生态环境局
  • 生成日期:2022-01-14 15:23:23.0
  • 公开日期:2022-01-1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龙晖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万m2钢化玻璃及12万m2中空玻璃改扩建项目拟批复公示

来源:生态环境局管理股 2022-01-14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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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平江县龙晖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万m2钢化玻璃及12万m2中空玻璃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局三楼310

邮  编:414500

联系电话:0730-6263592  

电子邮箱:pjhbglg@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年产6万m2钢化玻璃及12万m2中空玻璃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湖南省平江县天岳街道新联村

建设单位:平江县龙晖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岳阳凯丰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湖南省平江县天岳街道新联村,项目总用地面积6621平方米。新建钢结构厂房一栋、厂房内布置2条中空玻璃生产线及相关的环保设施等,拆除原有办公楼及隔油池沉淀池,在原址新建一栋办公楼、隔油池及四级化粪池,拆除原有钢化炉,在原址更换一台钢化炉。项目总投资600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合理布设雨水、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进行灌溉,不外排。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取隔声、减震、绿化、合理布局等措施有效地降低噪声源强。夜间不进行生产,高噪声设备在中午禁止使用。通过加强管理、定期维护保养设备,避免机械故障产生噪声。

三、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玻璃、铝条边角料及碎屑等收集后定期外售处理;废胶桶、废润滑油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公司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四、通过洒水降尘,加强通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0m高排气筒排放。

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