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05-14
  • 索 引 号:20/2023-2099737
  • 发布机构:县生态环境局
  • 生成日期:2023-08-18 17:47:40.0
  • 公开日期:2023-08-1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加义镇人民政府平江县汨罗江加义镇西燕村河段生态修复工程拟批复公示(第二次)

来源:生态环境局管理股 2023-08-18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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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平江县加义镇人民政府平江县汨罗江加义镇西燕村河段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局三楼310

  邮  编:414500

  联系电话:0730-6263592

  电子邮箱:pjhbglg@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平江县汨罗江加义镇西燕村河段生态修复工程

  建设地点:平江县汨罗江加义镇西燕村河段

  建设单位:平江县加义镇人民政府

  环评机构:湖南九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平江县汨罗江加义镇西燕村河段,治理河道全长1576m,岸坡整治全长2676m,右岸线治理全长1576m,左岸线治理全长1100m。项目总投资3802.55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合理布设雨水、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菜地施肥;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洒水抑尘或施工车辆清洗。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取隔声、减震、绿化、合理布局等措施有效地降低噪声源强。夜间不进行生产,高噪声设备在中午禁止使用。通过加强管理、定期维护保养设备,避免机械故障产生噪声。

  三、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河道清淤河砂、不可利用弃土交由平江县人民政府处置;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定点处理,废矿物油交由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

  四、加强管理,规划好运输线路,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渣土车辆密闭、场地洒水降尘措施,对运输道路进行定期清扫、洒水沉降。

  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