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5/2026-2392228
  • 发布机构:县文旅广体局
  • 生成日期:2026-07-31 15:37:13.0
  • 公开日期:2026-07-3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关于调整机构和人员分工的通知

来源:县文旅广体局 2026-07-31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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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调整机构和人员分工安排如下:
  一、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办公室(宣传推广办公室)、政工人事股(党建办公室)、财务审计股、产业发展股、公共服务和文化艺术股、行政审批和市场管理股、政策法规股。
  (二)下设机构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平江县考古研究和文物保护中心(文物股、平江县博物馆)、湘鄂赣革命根据地纪念馆、平江县旅游事务中心、平江县文化馆(平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平江县图书馆、中共平江县委旧址管理处(中共平江县委1927-1928史料陈列馆)、平江县杜甫墓祠管理所、平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心(平江花灯戏传习所、平江县影剧院(剧团))、平江县体育事业中心(体育管理股、平江县体育彩票中心、平江县体育总会、平江县业余体育学校)、平江县美术馆、李六如故居管理所。
  二、内设机构人员调整
  (一)办公室(宣传推广办公室)
  主  任: 王燎原(兼)
  副主任:余尚武、袁刘旸
  成  员:吴纯、吴美婷、朱东洋
  职  责: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印章、日常办公用品采购、公务接待、后勤服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起草重要文稿。承担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协调机关和局属二级单位业务,负责重大事项和决定的督查、督办。承担新闻宣传、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党管武装等工作。
  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和文物整体形象对外宣传推广;负责全县性大型文化旅游及对外交流活动的筹备及组织;负责指导协调全县重点文化和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宣传推广工作。负责行业内智慧平台建设、公众平台建设管理。
  (二)政工人事股(党建办公室)
  股  长:刘送兴
  成  员:罗伟(兼党建办主任)、李建波(人事专干)
  职 责:负责局机关和下设二级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资分配等工作。负责人才队伍建设、教育培训、职称申报及干部人事档案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负责组织、指导局机关和下设二级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建设和政治学习培训;负责指导行业党组织建设等工作。
  (三)财务审计股
  股  长:黄辉雄
  成  员:余 愉、谈来根、钟燕阳
  职  责:负责部门预、决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指导、监督局属二级单位财务、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和局属二级单位内部控制、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和文物行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统筹确定文化、旅游、体育、文物项目建设专项资金计划。指导全县重点及基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等项目资金使用。
  (四)文化艺术和公共服务股
  股  长:潘 霞
  成  员:蒲清贫
  职  责:统筹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负责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和文物公共服务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负责承担文明创建等工作。
  拟订全县文学、戏曲、戏剧、音乐、舞蹈、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文艺作品和代表全县水准及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协调、指导、管理全县性艺术展演、展览等重大文艺活动。指导和监督社会艺术水平定点考级工作以及咨询服务;负责全县群众文化艺术团队的行业指导与管理等工作。
  负责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化文艺工作的研究、宣传和传播等工作。
  (五)产业发展股
  股  长:余  铮
  成  员:余照兴、张淼清、肖五喜(兼乡村振兴办主任)
  芦溪村第一支部书记:饶岳平,队员:李书书
  百福村第一支部书记:周悦兴,队员:彭满林、张清甜
  增派帮扶人员:机关姚美跃(龙门镇源里村)、机关周煌(长寿镇花园村)
  职  责:拟订全县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相关门类和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负责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全县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休闲度假区旅游发展。负责文化旅游体育项目库建设和项目的审核、报批、监管;指导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园区、重大项目、基地建设。负责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负责指导文化、旅游和体育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和文物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广、装备技术提升。
  承担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资源的普查、规划及评审、开发和保护,以及行业统计、信息分析、预测预报、经济运行监测等工作。
  (六)行政审批和市场管理股
  股  长:吴怀东
  副股长:黄月洋(负责行政审批工作)
  成  员:周练斌、徐晓丹、何文杰、吴  涌
  职  责:承担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行政许可项目管理,负责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组织审查、审核许可事项。
  负责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和文物市场管理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和文物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承担全县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牵头组织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和文物市场安全生产、防汛、防火等应急工作,协调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
  政策法规股
  股  长:张杰
  成  员:杨正根(兼信访办主任)、陈正彪
  职责:承担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协调重要政策调研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负责指导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综合执法工作,承担有关行政执法案件的法制审核等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政策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应诉工作;承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议案与提案办理工作。承担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负责游客投诉、来访接待。
  四、党群机构
  (一)机关党委
  书  记:魏文宾
  副书记:李蓉蓉
  人  员:刘送兴(机关第一支部书记)、李建波、吴美婷
  (二)机关纪委(督查室、作风办)
  书  记:李蓉蓉
  副书记:刘送兴
  委  员:潘霞、袁刘旸、李建波
  (三)联合工会(妇委会、老龄办、关工委、团委)
  主  席:魏文宾
  常务副主席:吴怀东
  副主席:李蓉蓉
  女工委员:徐晓丹
  会  计:谈来根
  成  员:袁刘旸(妇委会主任)、谭水平(老龄办主任、关工委主任)、吴美婷(团委书记)、吴承翟、邱齐平
  下设机构人员调整
  (一)平江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大队长、机关第四支部书记:李振兴
  支部副书记:童 淑
  副大队长:徐拯明、罗忠良、田野
  成   员:李选辉、黄梁明、肖四喜、刘尚文、童雅琴、江有根、周李林子、余阳、彭玉祥、汪强、胡蓉
  职  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文化旅游市场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代拟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本县内的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体育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能。负责依法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建法行为;依法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电影摄制、进口、出品、发行、放映、电影片公映等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方面的违法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依法查处非法出版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出版活动;依法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依法查处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负责依法查处旅游行业违法行为。负责依法查处违反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违法行为。负责依法 对以健身、竞技等体育活动为内容的经营活动加强管理和监督。承担“扫黄打非”“利剑护雷”“扫黒险恶”禁毒等有关工作任务。负责文化市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文化市场投诉处理、文明创建和全域环境整治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局党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二)平江县考古研究和文物保护中心(文物股、平江县博物馆)
  主任、机关第五支部书记:姜权辉
  副 主 任:向望月、赖  俊
  文物股股长:徐青青
  成    员:刘一夫、余 斌、李 园、邓月、吴优
  职    责:拟订全县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不可移动文物调查和申报工作;指导、协调全县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组织文物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指导不可移动文物行政执法、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违法犯罪案件;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县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管理、指导全县博物馆、纪念馆的业务和安全工作;“三建”工地文物勘探调查和考古发掘,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做好重大建设工程的文物勘探调查和考古发掘;负责县境内地上地下文物的保护管理;负责文物藏品交换、调拨、借展工作;组织协调文物对外合作交流,文物展览的审批和报批;指导抢救、征集社会上珍贵流散文物;负责可移动文物的征集、鉴定、登记入藏、修复、保管工作;负责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项目的实施;负责各级文保单位的“四有”等基础性工作;负责县境内文物资源的普查和调查;落实中央两办精神,负责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实施;负责指导县境内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实施项目;负责文物市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文明创建和全域环境整治工作;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负责局党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三)湘鄂赣革命根据地纪念馆
  馆  长:邓丰(主持工作)
  副馆长:李雄
  成  员:彭韧、何兴爱、艾娜丽、钟群英
  职  责:管理湘鄂赣革命根据地纪念馆,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社会科学普及、红色历史文化研究、红色革命文物保管、征集、红色研学教育等工作;开展红色文化推广、交流、红色教育培训;做好本单位文明创建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局党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旅游事务中心
  主  任:王燎原
  副主任:张 杰(主持工作)
  成  员:方 莉、陈 诚、邓锐莉
  职  责:负责全县各类旅游景区(点)、旅游度假区及专项旅游产品实施标准化管理、质量等级评定、星级酒店评定工作;负责全县星级酒店、星级旅行社、星级农庄和星级旅游民宿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县旅游景区、星级酒店、旅游度假区、旅行社、星级农庄和星级旅游民宿等业务、服务提升工作;负责旅游市场相关信息收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创文工作;联系旅游协会、酒店行业协会、旅行社协会等旅游类协会等工作。负责局党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五)平江县文化馆(平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馆长、主任、机关第三支部书记:梁瑞海
  副馆长:钟四海(兼美术馆长)、陈昂
  成  员:张勋、梁欢文、朱烂辉、叶丹、李智也子、余俊茜
  职  责:繁荣我县群众文化工作,承担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创作、辅导、理论研究、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工作;各文化馆分馆业务指导;群众文化机构指导、管理、登记备案和年审;艺术类培训机构管理、指导和考级备案。规划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承办美术、书法、摄影等艺术门类的展示、交流、宣传等活动;各美术馆分馆业务指导。做好本单位信息统计、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文明创建工作。
  (六)平江县图书馆
  馆    长:艾奇志
  机关第二支部书记:吴智平
  图书阅览推广中心:汤庆隆
  副 馆 长:陈卫明、唐虹霞
  成    员:张歌、徐红林、欧阳爱国
  职    责:负责文献资源的收集与保存、知识传播与信息服务、教育与科研支持、社会文化服务、全民阅读推广、组织读书会、作家讲座、亲子阅读等活动,培养公众阅读习惯、特殊群体服务、为残障人士、老年人、儿童等提供无障碍设施、盲文书籍、绘本阅读等工作。以县级公共图书馆为总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图书室等为分馆或者基层服务点的总分馆制,完善数字化、网络化服务体系和配送体系,实现通借通还,促进公共图书馆服务向城乡基层延伸。通过流动服务设施、自助服务设施等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服务;负责全县图书业务单位的信息统计、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局党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七)中共平江县委旧址管理处(中共平江县委1927-1928史料陈列馆)
  主任、机关第八支部书记:陈  鹏
  成  员:陈卫东、周卫真、方林
  职  责:管理旧址文物、弘扬红色文化民族精神。县委旧址展览、修缮保护、文物收藏管理、相关研究与交流;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局党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八)平江县杜甫墓祠管理所
  所  长:钟海洋
  副所长:梁艺新
  成  员:蒋学海
  职  责:负责杜甫墓祠的保护、维修;更新、扩充祠内文物、史料辅助陈列,协助作好墓祠深度开发规划;对国内外宣传、推介杜甫墓祠的历史价值,组织杜甫文化学术交流;接待前来参观、瞻仰墓祠的国内外游客,做好各项旅游服务工作;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局党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九)平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中心(平江花灯戏传习所、平江县人民影剧院(县花鼓戏))
  主任、机关第七支部书记:李黄
  副主任:方丽媛、刘汛子
  成   员:徐炳怡、张俊伟、朱立新、张琳、李强、李峰、艾慕辉
  职  责:负责送戏下乡和惠民演出;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平江花灯戏、平江民歌的理论研究、传承与发展工作;承担花鼓戏、花灯戏、歌舞等剧(节)目创作生产演出工作。充分利用现有场所、设备,积极开发文化产业;对花灯戏和民歌两个非遗项目的地方文艺形态进行行业管理和指导;负责平江县影剧院的管理,落实剧场大型会议、大型文艺活动承办等工作。做好剧院、剧团及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局党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十)平江县体育事业中心(体育股、体育彩票中心、平江县体育总会、平江县业余体育学校)
  机关第六支部书记:何亚东
  主任:唐敬棉
  副主任:钟永和、于哲学
  人  员:傅咏菊、李颖峰、李涛、喻俊勇、魏宏图
  职  责:结合文化旅游元素,拟订全县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各体育协会工作;负责全县的体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发展体育文旅融合产业、规范体育服务管理,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监督指导体育市场和高危性体育竞赛项目;负责全县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备案;负责全县体育类活动的报备和管理;协调全县体育彩票销售及公益金管理;参与统筹体育场馆规划建设和维护;负责体育市场相关信息收集统计、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局党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十一)李六如故居管理所
  所长:陈雷
  成员:卢本根
  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李六如故居的日常接待和讲解工作。做好故居本体文物的保护工作,确保故居历史风貌不受损坏,并深入挖掘故居历史文化内涵,搜集整理有关故居史料、资料。负责故居开放区域内所有设备的维修与保养,确保相关设备能够正常运转。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无任何安全隐患。负责场馆相关信息收集统计、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局党组交办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