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城关镇北源村杨梓组居民黄荷南,根据证明人张妙文、赖三辉证明黄荷南户于1988年全县进行发证试点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划拨,面积为117.8平方米,因土地证遗失,权利人向我局申请注销和补办登记,由于黄荷南于2011年去世,其土地使用权人由妻子张翠兰继承。现特公示,如对本宗土地权属及登记内容,确认的结果有疑问,请予公示期三十日内向平江县国土资源局提出异议,本公示期满如无人提出异议,我局将予以登记并发证。
联系电话:0730-6223423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