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8/2023-2135137
  • 发布机构:县自然资源局
  • 生成日期:2023-05-09 22:03:02.0
  • 公开日期:2023-05-0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3-05-09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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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办理有关业务。

  二、严禁工作人员以任何名义向企业和个人拉赞助、摊派及巧立名目收费等。

  三、严禁工作人员放任和纵容配偶、子女和亲友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行为。

  四、严禁工作人员接受服务对象赠送的现金、证券、贵重物品和各种有价证券。

  五、严禁工作人员向服务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六、严禁工作人员参加服务对象邀请的有交易性的宴请,以及参加用公款执法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活动。

  七、严禁工作人员接受服务对象提供的出国和国内旅游。 八、严禁工作人员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过生日、迁新居等机会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九、严禁工作人参与赌博、迷信活动。

  平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