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不动产登记首次公告
编号:平首次公告福字第202505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6-18)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意义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平江县自然资源局福寿山不动产登记所
联系方式:07306340098
土地使用权利人:孔尾华
房屋所有权利人:孔尾华
不动产坐落:平江县福寿山镇宝石村阳家组
不动产面积:批准面积180平方米
实际占用土地面积230.83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564.09平方米
用途:农村宅基地
平江县自然资源局福寿山自然资源所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