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平不动产公告安字2025015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5月16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平江县安定自然资源所
联系方式:0730-6351161
权利人 : 李湖民、傅新汝
不动产坐落:平江县安定镇大桥村张山组
不动产权利类型: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不动产面积:批准土地面积:180平方米
实际占用土地面积207.81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318.7平方米
用途:宅基地/住宅
公告单位:
平江县自然资源局安定不动产登记所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