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平(上塔)字2026第00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 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 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2月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 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平江县上塔市自然资源所 。
联系方式: 13575075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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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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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徐行军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上塔市镇得胜村徐家组 |
湘(2023)平江县不动产权第0024045号 |
徐思甜 |

登记机构:(印 章)
2026年 1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