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的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平不动产继岑公字2026第01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的继承(遗赠)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09-21)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平江县岑川不动产登记所
联系方式:15073041861 联系人:龚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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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 |
继承人 (受赠人) |
不动产 权 利 类 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土地使用面积(㎡)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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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菊连 朱争明 |
朱帅飞 |
房屋所有权 |
平江县岑川镇大义桐木组 |
湘2019第0000311号 |
187.48 |
住宅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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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4.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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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权 |
公告单位:平江县岑川不动产登记所
2026年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