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6/2021-1861443
  • 发布机构:县司法局
  • 生成日期:2021-09-17 15:00:03.0
  • 公开日期:2021-09-1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关于公布证明事项保留清单的通知

来源:县司法局 2021-09-17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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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省、市创优营商环境“减证便民”和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落实“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的要求,根据工作要求,对申请人办理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时,要求申请人提供的,需由第三方(申请人自身不具有的)开具的,证明具备相应能力或符合相应条件的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编制完成了证明事项保留清单,现予以公布。

本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将根据法律法规相关事项调整和实际情况的变化等进行动态调整。

平江县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