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6/2022-1925029
  • 发布机构:县司法局
  • 生成日期:2022-03-31 16:39:33.0
  • 公开日期:2022-03-3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县司法局 2022-03-31 16:39
| | | |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平江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对标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各项任务,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2021年3月,我县成功创建“第一批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现将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成绩和经验

(一)坚持“三个到位”,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一是领导带头到位。我县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四大家主要领导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精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的最新会议精神。2021年我县原县委书记汪涛和现任县委书记李勇多次主持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40多部法律和有关政策。原县委副书记、县长黄伟雄和现任县委副书记、县长彭方建多次召开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了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生态环保等多部法律法规。各执法单位理论中心组也组织全体执法人员集中学习各种法律法规,系统学习了《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强制法》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

二是责任落实到位。我县印发了《中共平江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分解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明确了各单位工作任务、标准要求和完成时限等,落实了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做到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科学指导。下发了《关于平江县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大力发挥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的职能,全力做好“七五”普法验收工作。2021年平江县司法局被评为全国2016-2020年普法先进单位。

三是督查考核到位。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自身建设计划,纳入全县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明确党政主要领导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2021年10月,为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来湘督察,我县组建督查组采取“一听、二查、三看”(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方式,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着力解决了工作推进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着力“四个聚焦”坚持目标导向,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聚焦便民服务精简化,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效能

(1)深化“放管服”改革,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规范落实“三化”改革,方便群企办事。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捷化”改革,梳理事项1768项,承诺时限平均压缩比65%,“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比98%以上,“四级办理深度”占比84%以上,材料精简至平均5.8件。目前,我县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含公共服务事项)及标准化业务办理项的“引用率”和“实施清单发布率”均达100%。二是持续推进企业开办全流程“一件事一次办”便利化改革。设立含有企业登记、印章刻制、涉税办理等功能的企业开办服务专区,实现开办企业全流程“一件事”半日“零成本”办结;公章刻制作到“即到即刻即领”,实现领照即开业。从2017年到2021年我县市场主体从28500家增加到53600家,年均增长13.5%;电商交易额从4亿元增加到60亿元,增长14倍;新增贷款投放由 74.2亿元增加到262.8亿元,年均增长28.8%;外贸进出口总额由2.36亿元增加到5.24亿元,我县营商环境大大优化。三是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交房即交证”改革措施在多个楼盘落地,“水电气网联动报装”“不动产过户与水电气网联办”等改革措施相继落地实施,为规范房地产市场提供了保障。四是全力推进“跨省通办”改革。建立了“平江—修水”跨省通办战略合作,与浏阳市也建立合作关系。同时平江作为全市唯一与湘鄂赣革命老区3省21县建立“跨省通办”合作关系,截至目前,共有139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了“跨省通办”。

(2)准确把握职能定位,提升为民服务效能。2021年,我县政务服务大厅累计接待办事群众48万人次,办结事项36.8万余件,政务服务效能大大提高。一是把服务做强。我县科学规划大厅布局,在窗口数压缩50%的基础上,办事效能提升56%;推出“5+2”无休办、窗口延时等政务服务,解决群众“工作日不便办,休息日无处办”等难题。二是把管理做精。在全省县级政务大厅率先启动“好差评”系统,线上线下受理好差评103万余条,满意率99%以上,建立回访倒查机制精准提升服务效能,以实际行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三是把“一件事”做好。实现了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县乡全覆盖,落实居民身后“一件事”改革,全省首推企业职工退休、村民建房“一件事一次办”,其中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作为创新工作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向全省推介,村民建房“一件事”可在村级便民中心直接受理。

(3)线上线下互为支撑,构建统一网络平台。不断强化国家和省政务服务平台、“一件事一次办”微信小程序、“岳办岳好”App功能应用,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在线办,建设“平江政务”微信服务号,推出网上咨询、全程网办、预约取号功能。2021年,全县“网上办”总量达33.3万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等已实现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自助服务终端“秒批秒办”,45项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高频、民生类服务事项在村(社区)服务中心落地办结。

2.聚焦行政决策科学化,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决策范围更加科学。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政策文件对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定非常宽泛,而在实际操作中对什么是重大行政决策,什么是一般行政决策存在一定的争议,我县严格按照行政决策的类型、对公众影响范围和对公众影响程度的大小进行区分,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目录化管理,根据该目录进行科学决策。二是决策程序更加规范。对于重大行政决策,我县在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程序基础上,增加了听取政府法律顾问意见的程序,对应当听取政府法律顾问意见的事项,均听取了法律顾问的意见或建议。我县汨罗江灾害风险管理和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平江县黄金矿业转型绿色发展专项行动系列方案、《平江县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出台等均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行了依法决策。三是决策审查更加严格。我县全面落实《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2021年我县制定的36件规范性文件和其他依法审查的120件其它文件没有出现一例因违法而被上级撤销的情形。2021年,我县进行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两次专项清理活动,保证了我县现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

3.聚焦行政执法规范化,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总体水平

我县通过行政执法人员专业化、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化、民生领域执法柔性化、生态领域执法严格化和行政执法监督常态化来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行政执法人员专业化。我县对湖南省人民政府颁发了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全部进行造册登记公示。2021年,对于因退休、调离行政执法单位等原因丧失行政执法资格的236人所持有的原行政执法证件全部宣布废止。对在执法岗位的1540人全部实行公示,对没有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则全部调离执法岗位。二是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化。我县把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任务、重要抓手,不断夯实行政执法基础,着力提升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协同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督查督促力度,全力保障了三项制度有效落实。开展了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自查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开透明,确保执法行为于法有据、有据可查,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三是民生领域执法柔性化。我县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要求,在民生领域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践行执法为民,创新监管机制,改进执法方式,积极采取指导、建议、告诫等非强制性手段。今年,我县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综合行政执法、林业等领域制定了轻微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免罚清单,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工作,加强企业守法自律意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四是生态领域执法严格化。2021年我县取缔非法砂场120家,查处涉渔无证船舶684艘,全县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全面禁止开采长石和洗挖山砂,拆除非法洗台和采砂点141个,关停整合实心粘土砖厂和石材加工企业105家,查处违法用地707宗,复耕复绿1500亩,获评中国“天然氧吧”城市。关闭涉重企业42家,淘汰“后八轮”车辆176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持续领跑全市。全面巩固和扩大“烟尘控制区”“禁燃区”,防治建筑扬尘、餐饮业油烟、小型燃煤锅炉、涉气企业烟尘污染,空气质量优良率由87.4%攀升到97%以上,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五是行政执法监督常态化。我县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和评价、行政执法活动观摩、行政执法违法案例通报等工作机制,落实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强化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积极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我县每年对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了整改。

4.聚焦社会治理综合化,不断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我县有效推进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在县司法局加挂了平江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牌子,同时加强了县司法局行政复议机构人员配置。2021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70个,法定时限内受理率和办结案率均达到了100%。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00个,行政机关自觉执行行政复议决定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探索创新基层治理机制和治理模式。全面强化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依法规范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创造高效互动的“警调联动”模式,与周边县签订《构建和谐县际边界乡镇联防联调协议》,突破行政区域界线屏障,打造了边界联防联调新模式。我县辖区内“四无”村居(社区)达95 %,规范化调委会达100%。2021年来全县共排查矛盾纠纷2314件,已调解2148件,调解成功2040件,调解成功率为95%。三是优化法律服务。实现全时空全业务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覆盖。建成了以县级法律服务中心为中枢,25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骨干,544个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室为基础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实现法律援助、公证业务全部进驻政务大厅。四是专注青少年保护。我县成立了平江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统一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整合公检法司、妇联、民政等多部门资源,成立岳阳市首家“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组织18家单位在全县开展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十防教育”培训150场次,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法治“保护伞”。五是加大普法力度。我县通过“宪法进万家”等活动,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2021年,我县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县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关于在全县开展送法进社区(乡村)活动的通知》《关于在全县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组织民法典公益宣讲团深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开展宣讲60余场次。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等宣传节点以及“文明城市”等创建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全年开展宣传200余场次,送法下乡15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30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0000余人次,使《民法典》《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家喻户晓。

2021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和经验,但与上级关于全面依法治县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单位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还不够到位。二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还不够全面,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源头治理机制还有待完善。三是法治人才短缺问题依然存在,行政执法单位配备法治专业人才数量偏少。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和作法

2022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巩固“第一批湖南省法治政府创建示范地区”为目标,加强党对依法治县的全面领导,加强制度建设、深化改革创新、落实考核评价,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的高质量转型。

一是强化统筹推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健全第一责任人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清单。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落实机制,着力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量。

二是深化改革创新。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互联网+监管”工作机制,积极谋划法治建设创新项目,提升数字赋能法治建设水平。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为抓手,加快构建全覆盖政府监管体系、全闭环行政执法体系、全方位协同联动体系、全智治数字执法体系、全方位执法能力提升体系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三是推进依法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务实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面加强审计、统计监督,优化行政执法监督,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持续深化政务公开,让政府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平稳运行。

四是加强基层治理。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枫桥式”基层法治站所建设,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提升合法性审查质效,推动解决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问题。

五是强化能力提升。紧盯“关键少数”,坚持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常态化推进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县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等制度。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法律专业人员。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