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结构性污染问题依然突出、天然气消费占比仅为3.1%,不仅远远低于全国8%的平均水平,也未达到湖南省规划的2020年占比提高到6%的要求,中长期低碳转型压力巨大”和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湖南省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尚未得到根本性改善,以高耗能为主的产业结构调整进展缓慢”三个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一、反馈问题
1、结构性污染问题依然突出。湖南省产业结构层次偏低,重化工占比较高。2020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中,冶金、有色、石化、建材等原材料行业营收占比仍然接近30%,六大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为28.5%。
2、天然气消费占比仅为3.1%,不仅远远低于全国8%的平均水平,也未达到湖南省规划的2020年占比提高到6%的要求,中长期低碳转型压力巨大。结构性污染加大了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难度。
3、湖南省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尚未得到根本性改善,以高耗能为主的产业结构调整进展缓慢。
二、整改目标
1、冶金、有色、石化、建材等原材料行业营收占比、六大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逐年下降,减少结构性污染。
2、提高天然气在能源消费中比例,达到规划目标。
3、加快构建绿色低碳能源体系,严控新增国家、省规划重点项目外的“两高”项目,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
三、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31日前
四、整改措施
1、(1)推广清洁能源应用,加大新能源开发建设力度。统筹开发光伏发电项目, 大力推广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系统,在“十四五”期间,实现清洁能源装机拾万千瓦。(2)严控“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落实国家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要求。严控六大高耗能行业增长规模,对冶金、有色、石化、建材等原材料行业、高耗能行业严控项目准入条件,实行一事一议制度。对拟新上“两高”项目,在履行各项审批手续之前,深入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认真分析评估项目对能耗双控、碳排放、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质量的影响。严格“两高”项目节能审查,对标国际国内能效先进水平,提高准入门槛,严禁不符合审查要求的项目上马。严禁擅自开工建设未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通过的“两高”项目。对未批先建或未按能评批复要求建设的“两高”项目进行节能监察。(3)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研究制定工业领域、能源领域、分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物流业,提高第三产业在经济结构中的比例,推进传统产业绿色升级,提升行业清洁生产整体水平。
2、(1)进一步完善平江县“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适度提高天然气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达到国家、省、市“十四五”能源规划目标。(2)做好天然气管道规划,有序推进天然气管道建设。积极推广清洁能源,降低用能成本,改善大气环境,扩大天然气利用。(3)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积极协调LNG资源丰富、价格合理的上游气源企业,做好供需衔接,建立长期稳定的LNG供应链,拓展天然气利用范围。(4)严控用煤项目,逐步降低煤炭使用量、淘汰小功率燃煤锅炉和煤气发生炉,推广天然气锅炉和燃气炉具,增大天然气供给量、使用量。(5)按省市统一部署推进改革,逐步实现全县“一张网、一个价”,为扩大利用创造良好环境。
3、(1)加大光伏发电的推广力度,持续加大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2)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和节能审查制度,对“两高”项目进行严格审批。(3)通过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
五、整改完成情况
1、编制了平江县“十四五”现代产业发展规划、“十四五”工业经济发展规划、印发了《关于支持石膏建材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平政发〔2021〕2号),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从源头上遏制结构性污染问题。
2、严控“两高”项目盲目发展,除国家统一布局的项目以外,我县目前暂无“两高”项目上马;
3、制定了工业领域、能源领域、交通领域、城市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有效减少对传统化石能源的依赖,全县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规模已完成203.254兆瓦,在建农光互补光伏项目60兆瓦。
4、深入推进“气化平江”工程,完善城乡天然气输配管网,平江县城区己建成天然气门站3座、天然气加气站1座,建成天然气管网224.5余公里。
5、严控用煤项目,降低煤炭使用量、淘汰小功率燃煤锅炉和煤气发生炉,推广天然气锅炉和燃气炉具,增大天然气供给量、使用量,减少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标准煤)。综合能源消费量从2023年120.4万吨减少到2024年的109.07万吨,下降了9.41%。工业企业用气量从2023年的593万方增加到2024年的689万立方,增长了16.18%。2025年1-9月份工业用气量605万方,较去年同期增长25%。
6、通过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近两年我县争取设备更新项目8个,争取国家专项资金1.9147亿元,节能减排项目1个,争取资金1140万元,服务业企业奖励资金114万元。7、推进企业清洁生产,鼓励企业实施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2024年通过审核企业7家。目前反馈问题都已达到了整改目标。
以上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公示时间为10天。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8日,共10天
受理部门: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730-69222292
联系地址:平江县汉昌街道南街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