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加义镇人民政府、平江县石牛寨镇人民政府、平江县三阳乡人民政府: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下达2025年省财政衔接资金“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维修改造”专项投资计划的通知》(湘发改西开〔2025〕522号)要求,现将我县2025年省财政衔接资金“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维修改造”专项投资计划转发下达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资金计划及实施范围
本次共转发下达加义镇、石牛寨镇、三阳乡2025年省财政衔接资金150万元,重点解决安置区屋顶及外立面破损、房屋公共区域漏水渗水等问题。
二、关于项目实施
(一)加义镇、石牛寨镇、三阳乡要按照本次专项投资计划安排组织项目实施。
(二)衔接资金必须用于与维修改造直接相关的建设内容,不得用于楼堂馆所、“门墙亭廊栏”景观类设施、“面子工程”等项目建设,不得用于支付中介费用、补助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等。
(三)要严格按照专项投资计划下达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时间进度等组织项目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建设标准或资金用途,严禁滞留、挤占、截留、挪用、转移、侵占或套取补助资金。
三、关于项目管理
本次投资计划属于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改部门将会同农业农村、财政部门,按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财农〔2021〕122号)、《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脱贫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管理操作指南》《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同时,加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监测,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发改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
附件:
附件1:平江县2025年省财政衔接资金“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维修改造”专项投资计划安排表.docx
附件2:平江县2025年省财政衔接资金“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维修改造”专项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