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8/2020-1814788
  • 发布机构:县人社局
  • 生成日期:2020-03-15 09:57:06.0
  • 公开日期:2020-03-1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报分析报告

来源:县人社局 2020-03-15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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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概述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政府的一项重要惠民政策,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体现。我县作为第一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已形成管理有序,参保及时的良好局面。

2019年我县实际领取养老待遇17.33万人,已参保缴费34.85万人。全年我县共征缴社会养老保险基金6709.52万元,其中当期缴费收入4417.29万元,补缴以往年度收入311.56万元,被征地补助1980.67万元。本年共计发放养老待遇21739.21万元,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1956.79万元,基础养老金支出19782.42万元。本年末基金收支结余5366.31万元。

二、 2019年基金收支结余情况分析

(一)收支总情况

基金收入:2018年度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7112.76万元,与去年相比,基金收入增长了1%。其中个人缴费收入6709.52万元,财政补助收入20268.18万元,利息收入112.25万元,转移收入14.33万元,其他收入8.48万元。

基金支出: 2019年度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总额为21746.44万元,其中基金养老金支出额为19782.42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为1956.79万元,转移支出7.23万元。

(二)个人缴费收入

从基金征缴收入情况来看,今年个人缴费收入6709.52万元,其中财政为困难群众代缴108.77万元,个人缴费收入占总收入的25%,与去年相比,增加了547.08万元。主要原因是被征地农民缴费补助的增加。2018年被征地农民缴费补贴1108.15万元,而今年有1980.67万元,增加了872.52万元。

(三)财政补贴收入

今年我县财政补贴收入为20268.18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补贴18977.12万元,正常缴费补助1291.06万元。

(四)利息收入

2019年度利息总收入为112.25万元。

(五)其他收入

根据会计政策的变更情况,今年将本年收回以前年度的稽核退款收入计入其他收入科目下,故本年其他收入8.48万元。

(六) 养老金支出情况分析

2019年我县养老基金总支出21746.44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支出增加168.08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发放19782.42万元,比去年减少支出8.84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待遇发放1956.79万元,比去年增加支出177.23万元,主要原因是参加其他养老保险、死亡等退保人数增加。

(七)养老金结余情况

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止,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滚存结余62441.09万元。

三、 总结

自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启动以来,我中心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以实现“两个维护”为出发点,积极动员,广泛宣传,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保证了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工作的顺利实施。

一是加强经办机构管理服务。针对参保人员,我中心工作人员努力做好服务工作,耐心细致进行政策解答,积极引导适龄人员踊跃参保,使城乡养老保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

二是加强经办能力建设。城乡居民养老保工作点多面广线长,工作对象多,必须到村入户。仅靠经办机构的工作力量还不够,我中心加强乡镇劳保站建设,发挥村支两委的作用,积极调动依靠乡镇和行政村的力量,来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的各项业务工作。

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利用广播电视刊物及网络,积极宣传城乡居民保各项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引导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积极参保。

四是明确职责,协同配合。根据国家、省的有关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平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正式移交税务部门。为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职责移交工作,县人社局高度重视,与县税务局积极沟通、分工协作,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职能划转税务后,工作不断,秩序不乱。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有力助推城乡居民养保征缴工作的顺利开展。

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