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8/2022-1907776
  • 发布机构:县人社局
  • 生成日期:2022-01-29 13:48:36.0
  • 公开日期:2022-01-2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人社局 2022-01-29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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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编制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报告可以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pingjiang.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730-6296626 629660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单位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同时依托办公室,由办公室人员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协调和落实,做到及时、准确发布信息。

(二)加强业务学习,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干部对《条例》的学习,同时组织学习政务公开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程序合法、流程合规,提升业务能力,实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不断增加主动公开内容。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工作机制和办理流程,主动接受监督;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网上咨询事项,优化服务,提升公信力。

(三)认真梳理公开目录,按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梳理了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目录,收集、整理各类政务公开信息,并确定政府门户网站上的政务公开目录,按照目录要求收集公开信息并在网上公开。同时,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原则,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健全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四)丰富公开内容,保障更新速率。我们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速率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严格按照《平江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责任追究办法》要求,安排人员负责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与发布。

(五)公开形式多样,信息内容全面。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建立了多项措施,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一是充分利用平江县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系统”和本单位子网站以及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微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二是在单位办公室外墙显著位置,通过公开栏等方式公开办事指南,包括内设机构分布情况、工作职责、办事流程图等。三是依据《条例》规定,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分情况及时给予答复,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四是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六)我单位按照《条例》,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21年,我们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4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减税降费1条,社会保险14条,工作动态63条,政务公开8条,招考信息7条,政策法规2条,创新创业27条,通知公告46条,机构信息1条、人事信息9条、财政信息3条、行政许可1条、行政处罚1条。

(七)2021年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依申请公信息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人员短缺。目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人员有1人,且为办公室主任兼任,日常工作事务较多,投入信息公开精力有限。二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现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在重要信息更新的频率、时效性上还需要加强

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2022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增强本办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规范公开程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强化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难点问题。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民众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

三是要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公开目录和指南,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从工作实际出发,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

四是进一步扩展公开渠道。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务建设的重点,加强重要信息更新的频率和实效性,完善信息公开监督指导机制,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政策宣传、便民利民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