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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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62600KJ
-SP-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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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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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行政许可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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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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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政策引导类计划项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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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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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第三十二条 国家对从事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高技术研究、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研究、重大科学技术攻关项目研究、重点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研究的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在经费、实验手段等方面给予支持。
《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的省级科技计划包括科技重大专项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基础研究计划、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政策引导类计划等。
政策引导类计划。通过支持科技产业化示范项目研究与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以及相关科技培训等,为技术创新、科技成果产业化创造环境并提供政策引导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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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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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科学技术局(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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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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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符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科技政策以及年度计划指南;
2、在相关领域和专业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技术优势,具有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技术装备; 3、课题负责人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
4、项目完成后,能产生重大科技成果或形成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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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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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申请书;
2
、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
3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财务报表等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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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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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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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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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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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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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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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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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科学技术局发展计划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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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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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科学技术局科技大楼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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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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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626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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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运行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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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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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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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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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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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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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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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626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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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办理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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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 http://www.hns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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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省级政策引导类计划项目审批
权力运行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