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43062600KJ
-QT-00002
|
事项分类
|
其他管理事项
|
事项名称
|
省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认定申报
|
行使依据
|
《湖南省高新技术发展条例》 第四章
第二十八条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是指经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以促进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为目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产业集聚的特定经济区域。高新区应当主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并可以根据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要,发展配套产业,促进产业集群的形成。
|
办理主体
|
平江县科学技术局(法定)
|
受理条件
|
1、基地具有一定的地理范围。可以是单个园区,也可以由多个专业园区组成;
2、基地纳入当地政府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或者科技发展规划,当地政府有明确的扶持政策和措施;
3、基地应具有相应的归口管理机构、健全的管理制度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4、基地具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要的中介服务体系,如经济鉴证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风险投资与融资担保机构和其它中介服务机构或者组织;
5、基地产值在
10亿元以上;
6、基地内产业关联高新技术企业不少于
10家,其中,产值过亿元企业不少于2家;
7、具有比较健全的技术创新体系,骨干企业建立了研发机构,其
R&D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少于5%。
|
办理所需资料
|
1、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2、申请单位骨干企业情况表
3、申请单位所有知识产权列表
4、申请单位(省级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国家级或省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等)中介服务机构表
5、申请单位人才情况结构表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否
|
法定期限
|
20
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20
个工作日
|
办理部门
|
平江县科学技术局综合管理股
|
办理地点
|
平江县科学技术局科技大楼三楼
|
联系电话
|
0730-6261860
|
权力运行流程图
|
见附表1
|
服务表格
|
无
|
常见问题解答
|
无
|
监督电话
|
0730-6261860
|
在线办理链接
|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www.hnst.gov.cn/
|
附表
1
湖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
认定申报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