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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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62600KJ-QT-0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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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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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管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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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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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农村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基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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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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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农村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基地管理办法》(湘科农字[
2007]58)
第四条 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共同负责全省农村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基地的立项、实施及项目评估验收,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负责日常工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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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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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科学技术局(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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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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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明确。基地具有一定的地理范围,由牵头单位带动,组织实施,由一个或多个乡镇组成,相对集中,示范性强;
2、基地内产业优势突出。基地范围内有一个主导产业并能形成相应的产业链或产业集群,特色产业企业相对聚集,有明显的区域特色,对促进农民增收和县域经济发展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3、创新能力强。特色产业对科技创新有较强的内在需求,基本形成了适应特色产业发展需要的创新体系,龙头企业与高校或科研机构有广泛的产学研合作,有较强的技术引进、集成创新与成果转化能力,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服务体系;
4、政府高度重视。基地所在县(市、区)政府重视科技工作,扶持特色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得力,财政科技投入能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要求,基地建设配套经费落实到位;
5、组织管理到位。基地建设纳入了县(市、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对基地建设认识高,工作积极主动,具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健全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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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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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省农村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基地项目申报表》;
2、《湖南省农村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相关附件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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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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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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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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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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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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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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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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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科学技术局农村与社会发展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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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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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科学技术局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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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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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626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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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运行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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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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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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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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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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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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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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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626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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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办理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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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省科技厅网站
http://www.hns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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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省级农村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基地
认定权力运行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