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1/2017-82402
  • 发布机构:县交通运输局
  • 生成日期:2017-07-31 16:48:54.0
  • 公开日期:2017-07-3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蒙华铁路平江火车站连接线(S317城区段)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来源:交通运输局 2017-07-31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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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华铁路平江火车站连接线(S317城区段)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现对《蒙华铁路平江火车站连接线(S317城区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内容进行公示。

一、项目情况简述

本项目路线全长5012.987m,总投资为63832.30万元。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兼城市主干道,红线宽度40m,计为双向6车道,两侧设置人行道,设计速度60km/h。杨梓山路以西为完全利用现有道路(桩号:K0+000~K0+240),杨梓山路以东为新建道路,新建4772.987m。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主要污染源

废水: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

废气:施工扬尘和沥青烟。

噪声: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

固废:施工过程产生的渣土、碎石及生活垃圾等。

(2)运营期主要污染源

废水:受污雨水径流。

废气:交通尾气。

噪声:交通噪声。

固废:司乘人员生活垃圾。

生态:影响区域生态及景观。

(3)环境风险

运输危化品车辆存在泄漏风险。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环保措施

废水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处理后排入周边水体。

废气防治措施:1.加强运输管理。做好汽车的保养维护,减少因车辆原因导致的粉料洒落、逸散;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尽量避开居民等敏感目标;运输土石时应加盖篷布。2.做好堆场的防护。合理制定施工方案,减少堆场的数量及堆放量,土石方等应及时清运;堆场周边设置防风网;定期洒水,保持堆料湿度。3.选择合理施工方式。施工工程中采取边施工边洒水等方式防止扬尘;大风天气停止开挖路基等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4.摊铺沥青混凝土路面时应避开不利风向(敏感目标位于下风向),并选择恰当的施工时间,如居民大多外出上班,家中人较少的时段。

噪声防治措施: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一般情况下,禁止夜间施工,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要进行夜间施工,应征求周边群众的意见,根据其作息习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2.选用设备时优先选择噪声较低的设备;加强设备的维修、养护,减少因部件松动或消声器损坏而增加噪声。3.加强施工管理。指挥施工采用现代化通讯设备;暂不使用的施工设备应及时关闭;运输车辆在途经敏感目标时,应注意适度减速并禁止鸣笛;避免在同一施工区域内,同时使用大量高噪声设备。4.加强沟通。施工期间,建设方应切实做好与周边居民的沟通工作,求得谅解,并针对其反馈的意见对施工作业进行改进。

固废处置措施:弃渣由施工方负责外运至指定渣土场;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卫生填埋。

(2)运营期环保措施

废水:及时清理路面,减少对雨水径流的污染。

废气:加强交通管理,控制交通尾气影响。

噪声:同时加强交通管理,控制交通噪声影响;对超标严重的敏感目标,建设方应采取安装隔声窗等措施。

固废:加强法律法规宣传,禁止司乘人员乱丢包装袋、饮料瓶等垃圾,保证路面清洁卫生。

生态:设计阶段应重视本项目与周边环境的协调,合理选择色调及绿化树种。

(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风险防范措施,制定风险应急预案,最大限度控制风险事故发生。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蒙华铁路平江火车站连接线(S317城区段)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相关规划,选址选线合理。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只要建设单位能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风险防范措施,遵守国务院各项相关规定,同时严格执行“三同时”政策,加强环境管理。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公众可向该项目建设单位和环评文件编制机构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以项目附近居民、企事业单位及与相关政府部门为主。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要求,如有反对意见请说明原因。

七、征求意见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表达意见。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平江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平江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曾工

联系电话:0730-6261466

评价机构:湖南省建筑设计院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福祥路65号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传真):0731-89662501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在本次信息公开后的10个工作日内。

平江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