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3/2025-2292699
  • 发布机构:县住建局
  • 生成日期:2025-05-19 10:47:47.0
  • 公开日期:2025-05-1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关于公开征集全县物业管理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的公告

来源:县住建局 2025-05-19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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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建函〔2025〕25号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县纪委监委的部署要求,切实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有效规范平江县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推动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物业管理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

  二、征集范围

  1.物业小区公共收益方面。主要包括公共收益是否按照规定建立专户管理,是否按照规定使用,是否存在虚报、瞒报收入,是否存在侵占公共收益,是否公示公共收益收支等。

  2.物业服务履约方面。主要包括物业服务质价是否相符,是否存在物业收费不透明、“乱收费乱涨价”,是否违规收费、捆绑收费,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了收费公示等。

  3.业主装修押金方面。主要包括物业企业是否按合同约定及时退还业主装修押金,是否存在无理克扣业主装修押金等

  4.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方面。主要包括开发商选聘前期物业招投标是否合法合规,业委会是否指定物业公司,是否依法依规选聘后期物业等。

  5.业主委员会成立、运行方面。主要包括业委会成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否有党员干部干扰业委会正常履职,业委会日常运转是否规范等。

  6.房屋维修资金方面。主要包括是否存在侵占挪用房屋维修资金,房屋维修资金使用不透明、未公示等。

  7.其他涉及物业管理方面的违法违纪行为。

  三、投诉举报渠道

  1.电话:0730-6287047(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邮箱:290130052@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物业领域问题线索”)

  3.来信、来访举报: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09室

  四、征集要求

  1.反映问题内容需具体真实,主要包括涉及的小区名称、物业服务企业名称、问题发生时间及具体表现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合同、缴费凭证、照片、视频等)。

  2.举报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

  3.鼓励实名举报,提供真实姓名、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我们将严格依法为举报人保密,切实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于经查证属实的问题举报线索,我们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予以办理。

  我们诚挚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工作,共同维护全县良好的物业环境。感谢您对平江县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特此公告。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