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3/2017-1239903
  • 发布机构:县住建局
  • 生成日期:2017-06-08 10:06:36.0
  • 公开日期:2017-06-0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6年度财务决算编报补充说明

来源:平江县住建局 2017-06-08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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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6年度财务决算编报补充说明

住建局系政府组阁局,2016年在县财政局的指导下,及时核对结清各类拨款,全面清理各往来收支款项,决算工作进行顺利,现将财务决算的情况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  住建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承担着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研究制定县城区发展规划、全县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全县村镇规划管理等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住建局机关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局机关本级。

第二部分  住建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6年决算(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住建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关于住建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全年收入合计9131.73万元,较上年收入8131.4万元增加1000.33万元。增加12.3%。全年支出合计4045.98万元,较上年支出8131.4万元减少4085.42万元。减少49.76%。其原因是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由于项目未竣工验收,故暂未拨付,结转至下年度再按进度支付。

二、关于住建局2016年度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全年收入合计9131.7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971.49万元,占全年收入的98.2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60.24万元,占全年收入的1.75%。

三、     关于住建局2016年度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全年支出合计4045.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0.23万元,占全年支出合计的14.34%,项目支出3465.75万元,占全年支出合计的85.66%。

四、关于住建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全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9131.73万元,较上年数8131.4万元增加1000.33万元,全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4045.98万元,较上年数8131.4万元减少4085.42万元。

五、关于住建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全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4045.98万元,较上年数8131.4万元减少4085.4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全年财政拨款支出4045.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万元,占全年支出总额的0.05%,节能环保支出561万元,占全年支出的13.87%,城乡社区支出776.77万元,占全年支出的19.2%,农林水支出1503万元,占全年支出总额的37.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9万元,占全年支出总额的0.47%,住房保障支出1118万元,占全年支出总额的27.63%,其他支出66.21万元,占全年支出总额的1.6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4045.98万元,较年初预算677.66万元增加3368.32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61万元、农林水支出15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18万元、其他支出66.21万元,以上项目年初预算均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76.77万元较年初预算662.66万元,增加114.11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9万元较年初预算15万元,增加4万元。造成财政拨款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较大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年初预算中列示的仅仅是县级财政拨款安排用于城乡社区支出数,而决算中财政拨款支出里包含了中央、省级等上级财政拨款专项资金数。

六、关于住建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0.2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9.32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额的92.95%,商品与服务支出40.91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额的7.05%。

七、关于住建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21.7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55万元,公务接待费11.21万元。“三公”经费总额及分项与年初预算数比较减少1.08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额减少1.08万元。其中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45万元,公务接待费0.63万元。主要原因有两点:第一,年初预算财政拨款用于“三公”经费支出减少;第二,单位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 “三公”经费中用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为0万元,公务用车

运行维护费为10.55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接待费11.21万元,共接待来客232批,1875人。

八、关于住建局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0.24万元,其中城市公共设施60万元,其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15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85.24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5.75万元,其中城市公共设施44.54万元,其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15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66.21万元;结余资金34.49万元结转下年度。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6万元,在2015年减少84.57万元,缩减3.51%,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 “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财经制度,严控各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7.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0.7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6万元。主要是城市基础设施维护养护及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库建设。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用车辆2辆,均为价值50万元以下的一般公务用车。

(四)决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在编制2016年县级部门决算时,严格按照《平江县财政局关于报送2016年财政决算绩效目标的通知》要求,同步预算绩效目标,整体支出按要求填报预算绩效目标,在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绩效目标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指中央财政设立的用于支持地方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二0一七年元月十二日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6年决算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