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建批复〔2024〕59号
平江县市政建设事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查批准关于平江县水质净化中心污水处理厂及配套主干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报告》及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均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二、同意工程建设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污水提升泵站水泵;更换污水处理厂水泵、格栅、风机、吸砂机、滗水器、曝气系统、计量泵、仪器、仪表、自控、闸门等设备;改造配套污水主干管网29.81km,其中DN300及以下长度为6.39m,DN400长度为15.15km,DN500长度为3.56km,DN600长度为 3.1km,DN800长度为1.61km;修复DN300-DN1000管道1.57km。
三、为做好下阶段设计,请按以下意见进一步调整完善:
1.结合现有资料,进一步做好实地调查和检测,补足设计依据。
2.加强与城区其他污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的沟通衔接,做到无缝对接。
3.建议将支管和接入口建设一并纳入新建污水管道工程,确保新建管网周边污水收集到位,避免重复建设。
4.充分考虑管网建设周边环境的复杂性,提出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和措施,并将相关费用列入概算。
5.做好与水利部门的对接,优化涉河涉水部分设计,确保行洪和水环境安全。
四、请抓紧做好施工图设计,按建设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