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建批复〔2026〕5号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城乡建设股提交的《关于要求审查批准湖南汨罗江流域平江段综合治理项目分流制雨水分流(城区)雨水回收利用示范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及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均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二、同意工程建设规模:
新建雨水池及清水池、雨水管网、污水管网建设及城市基础设施安全数字化建设。具体如下:(1)寺前片区新建雨水蓄水池3000m3及清水池470m3;新建d1000Ш级钢筋混凝土顶管811m;新建d600~d1000雨水管378m;新建d400污水管353m。(2)盐务管理局南侧路新建d600雨水管237m;新建d300污水管184m。(3)连云路新建d300~d400污水管1114m。(4)牛车湾新建d300雨水管714m,新建d500雨水管1660m。(5)城市基础设施安全数字化建设,主要为监测站点建设(智慧井盖、窑井水位、雨污水管道流量、路面积水水位、视频监控、原位水质、气象等监测设施),5年云网基础设施租赁,5年智慧排水管理平台(包含维护)。
三、为做好下阶段设计,请按以下意见进一步调整完善:
1.进一步做好现状调查,预留支管,保证设计范围内雨、污水应接尽接。
2.复核集雨范围面积,合理优化雨水管径,尽可能防止内涝发生。
3.补充完善海绵城市设计内容。
4.涉河部分工程,严格按水利部门批复意见执行。
5.加强与“一江两岸”和城区其他雨污分流建设项目对接,避免重复建设。
6.按照有关规定,补充完善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设计,并将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运输和处置利用费纳入工程预算。
四、请抓紧做好施工图设计,按建设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