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3/2016-47990
  • 发布机构:县住建局
  • 生成日期:2016-12-06 16:48:19.0
  • 公开日期:2016-12-0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建字[2016]47号关于全面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整治工程的工作方案

来源:平江县住建局 2016-12-06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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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建字[201647

 

关于全面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整治工程的

工 作 方 案

 

为全面加强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整治,按照县政府《关于印发<平江县整县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7年实现如下目标:

城镇污水处理率保持≥86.4%

集雨区范围内的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率≥70%

其他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率≥60%

二、工作任务

(一)城镇污水污染整治。

1、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制定详细的现场巡查方案,联合环保部门安排专人到厂区记录流量,监测环保数据。每月对县城污水处理厂现场巡查两次以上,重点加强对污水收集系统、在线监控设施、污水处理设施与污泥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2、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

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工作机制,加强项目调度、督查和考核管理,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考核到人。按照后段工作计划,污水二厂6月底完成地质勘探,7月底完成施工图设计,8月份完成工程招投标,8月底启动工程建设。年内完成投资6000万元,完成工程量的80%。同时年内完成20公里的管网建设任务。

3、加强污水管网维修维养。

责任领导:江轲平

责任单位:市政办

责 任 人:刘劲松

(二)农村污水污染整治。

1、加快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

12016年力争完成安定镇、南江镇两个集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投入正常运行,安定镇日处理污水量2500吨,南江镇日处理污水量是2500吨,并按照新型城镇化、集镇规模、人口增长、人居环境改善,绿色环保的发展要求预留了后期建设空间。

2)伍市镇原规划污水处理厂与伍市工业园共同建设,因集镇发展需要调整规划重新选址新建。福寿山镇对污水处理厂规模、处理工艺做了相应调整,目前伍市镇、福寿山镇完成项目选址、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用地报批,市县发放部门立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2016年开工建设。

2、做好污水处理整体推进规划。

按照全县集镇污水处理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总体要求,下列建制镇所在集镇启动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程序。

规划项目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年限

建设内容

项目属性

投资计划

1

加义镇污水处理厂

20162017

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

新建

1384万元

2

龙门镇污水处理厂

20162017

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

新建

2250万元

3

梅仙镇污水处理厂

20162017

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

新建

2975万元

4

余坪镇污水处理厂

201620147

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

新建

1650万元

5

瓮江镇污水处理厂

20162017

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

新建

840万元

6

浯口镇污水处理厂

20162017

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

新建

2700万元

3、全面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工程。

1)距离城镇污水管网较近,符合高程等接入要求的村庄生活污水可就近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一并处理。

2)新农村建设综合示范点、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小区、农村危房改造聚居点、农村生态移民点和人口集中居住300500人以上居住点的生活污水,可通过管网收集集中进行人工湿地等工艺处理。有自然沟渠或池塘的地方可以因地制宜建立氧化塘模式解决生活污水问题。

3)对已建有三格化粪池且具备自净条件没有明显生活污水污染的农户,原则上不拆除、不重建。仍保留原化粪池处理方式,农户自愿投入建设的,可以增加小人工湿地。

4)居住分散没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的农户,以户或联户建立庭院式无动力小型人工湿地模式等污水处理系统。

5)由乡镇建管站负责,指导、监督新建农户一律同步建设“三格或四格化粪池”,否则一律不予发放规划许可证、不得给予项目补贴。

责任领导:胡云峰

责任单位:村镇办

责 任 人:方龙兴

三、工作要求及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面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整治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吴向前同志任组长,江轲平、胡云峰同志任副组长,刘劲松、方龙兴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整个行动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查推动和考核奖惩工作。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切实保证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要对整治工作全程跟进,加强督查指导,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提出对策。

(三)兑现奖补办法。对集镇、农村、户按要求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严格按照《平江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验收标准和奖补办法》进行奖补。

1、集镇污水处理设施:长寿镇、安定镇、南江镇、伍市镇等乡镇,建成日处理1000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厂,经验收合格运行正常的,每个奖补30万元。

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一体化四格净化池要求收集池、厌氧池、沉淀池、湿地池有效容积3立方米,湿地有附着植物,材质为玻璃纤维增强水泥,污水排放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格化粪池+人工湿地,有效容积3立方米,湿凝土、钢筋丝网底结构,湿地有附着植物。验收合格的每套奖补2500

3300500人聚居地集中式污水处理人工湿地公园样板工程验收标准;处理工艺采用化粪池、微动力生化厌氧、生态湿地技术,化粪池180立方米,微动力厌氧池体积100立方米,表面负荷有效面积150平方米。处理后排放水质符合集镇污水排放综合标准。验收合格后,每个奖励30万元。

(四)严格督查检查。局全面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整治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将进行重点督查和随机抽查,对组织领导得力、完成任务出色的给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任务完成不好,工作不认真、不负责,没有按进度完成的,从严追究责任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6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