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安全及财经纪律严肃性,现就湖南三能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长期拖欠平江县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审计核减工程款,经多次催缴拒不履行退款义务一事,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公司中标承建平江县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九标段、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根据平江县审计局出具的审计报告(平审报〔2023〕22号),核定该公司应退还审计核减工程款共计207,876.29元。
二、拖欠事实与催收过程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该公司仍拖欠项目款项103,336.48元。针对该笔欠款,我局已通过电话、发函等多种方式多次催缴,并于2025年12月2日委托湖南良法律师事务所向该公司正式送达律师函(良法函字〔2025〕第36号),明确要求该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前足额返还。该公司在收到律师函后,仍未在限定时间内履行退款义务。
经核查,该公司承建的我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6标段、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4标段,尚有质量保证金共计304,000元。
三、公告决定与后续措施
鉴于该公司对我局多次正式催告没有作出实质性响应,没有履行退款义务,为维护国家利益及财政资金管理秩序,现决定将该公司拖欠款项相关情况通过线上平台予以公开公告。
我局再次严正督促湖南三能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务必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拖欠的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审计核减工程款103,336.48元全额支付至指定账户(开户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平江县支库;账户名称:平江县财政局地方财政库款户;账号:181156000004271115601)。
若逾期仍未履行,我局将依法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直接从我局应付该公司剩余质量保证金中抵扣欠款、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退还欠款并将该公司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一切必要法律措施,追究其全部法律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法律后果及商誉损失,均由该公司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平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