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为落实湖南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治理清零工作要求,现就你公司总承包的平江县龙门镇新和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5标段)农民工工资代付事宜,函告如下:
2026年2月13日,平江县劳动保障维权事务中心接余小林等8名农民工投诉,反映其在该项目务工期间被分包方姜定根拖欠工资,合计金额135288元。经该中心专项核查确认,该项目由我局作为建设单位、你公司作为总承包单位,项目已于2024年6月竣工投用。目前,我局尚有该项目80余万元结余工程款未向你公司拨付。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因用工单位欠薪引发信访问题的,负有督促和先行垫付的相应责任。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迅速化解欠薪矛盾,我局决定从上述未拨付的结余工程款中,直接划扣135288元(壹拾叁万伍仟贰佰捌拾捌元整),代拨至平江县人社局公账监管账户(账户名称:平江县财政局代管资金专户,账号:80310211000002741,开户行: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江县支行,行号:313557570319,备注:付人社局农民工工资款项),专项用于清偿余小林等8名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
我局将于2026年7月1日前完成上述代拨手续。该笔代付款项视同我局已向你公司支付的工程款,在后续工程款结算中予以相应抵扣。
特此告知。
平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