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59/2019-1479749
  • 发布机构:县扶贫办
  • 生成日期:2019-02-19 17:43:39.0
  • 公开日期:2019-02-1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扶贫开发办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县扶贫办 2019-02-19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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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情况、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七部分组成。本报告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www.pingjiang.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江县扶贫办联系(地址: 平伍公路洪家塅平江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邮编:414500,电话:0730-6223337)。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为加强对扶贫办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叶剑芝同志为组长,游国贤同志为副组长,以及胡猛、方灿平、刘辉、罗亮平、艾松林同志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全办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确定办公室是全办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做好政府网站建设维护、信息发布、网上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局纪检组协同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行政检查。

(二)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已制定了以下相关工作机制: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三是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和不公开的政府信息界定作出规定,确定审查程序、责任、追究办法等。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季报制度和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季报和年报作出具体的要求。同时,起草制定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及新闻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培训等办法。

(三)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到位。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坚持定期对各村集中公开和分别公开信息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群众满意度、群众意见和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让各村及时了解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工作。我办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指导,坚决纠正违反《条例》的行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及年度目标的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1、主动公开信息数。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我办在2018年度共计主动公开的信息有51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情况。我办2018年公开目录(含指南、目录、补充公开)公开信息51条,其中:机构信息1条、规划计划2条、财政信息4条、人事信息2条,精准扶贫29条,其他信息13条。

3、重点公开内容。我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职责和法定程序重点公开了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政务活动情况、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情况、政府机构和人事管理情况、本地新闻、工作动态、法规公文、计划总结、其他信息。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通过平江县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系统”,可以查阅全我办的公开指南和目录以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还可以浏览政府公示公告。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办2018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我办2018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0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办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

全办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数量为1个,具体工作人员为1人,其中专职人员0名,兼职人员1名。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随着网站建设要求不断提高,我办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过程中存在薄弱环节,主要有以下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社会公众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的便民性尚需进一步提高;二是网站信息员兼职,事务多,精力不够,业务不强。

今后,我办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运用新媒体技术,更加体现人性化、便民化,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水平。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加强与县政务中心的联系,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业务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政府工作部门、乡(镇)政府产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为不完全统计数目。

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  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51

其中: 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0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51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0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决的情况

0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0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0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0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

(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0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