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4-11608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4-04-23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4-04-2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关于平江县农村扶贫对象指标分配的方案

来源:扶贫办 2014-04-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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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江县农村扶贫对象指标分配的

方   案

 

为推进我县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深入开展直接帮扶,早日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和到2020年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根据省扶贫办的通知精神,特提出农村扶贫对象扶持指标分配方案。

一、指标数量

省扶贫办分配我县2013年底扶持对象16.05万人,贫困发生率15.55%。

二、乡镇类型

采取<我离小康有多远>调查统计数据测算和相关因素综合评价相结合的办法,将乡(镇)按贫困程度由浅到深划分为五个类型:一类型(好)乡(镇):城关镇、三阳乡、安定镇、三市镇、加义镇、园艺场、伍市镇、向家镇。二类型(比较好)乡(镇):福寿山镇、长寿镇、梅仙镇、南江镇、岑川镇。三类型(一般)乡(镇):浯口镇、木金乡、瓮江镇、冬塔乡、余坪乡。四类型(相对贫困)乡(镇):虹桥镇、三墩乡、大坪乡、龙门镇、童市镇、大洲乡。五类型(贫困)乡(镇):板江乡、咏生乡。六类(深度贫困)乡(镇):南桥乡、黄金洞乡。

三、确定原则

按照自然资源配置、社会经济条件、农民收入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的扶贫对象指标分配数为:一类型(好)的乡(镇)扶持对象比例9%;二类型(比较好)的乡(镇)扶持对象12%;三类型(一般)的乡(镇)扶持对象比例15%;四类型(相对贫困)的乡(镇)扶持对象比例25 %;五类型(贫困)的乡(镇)扶持对象比例30%;六类型(深度贫困)的乡镇扶持比例45%。

四、具体操作办法

1、以乡(镇)将村按贫困程度分为六类。

2、按贫困程度将扶贫对象指标数(人)数分解到村。

3、乡(镇)将扶贫对象结构分配方案报县扶贫办审定。

4、县扶贫办审定各乡镇方案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2014-2-21